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按姓氏笔画排序)
101 于建敏
于建敏,男,汉族,1979年6月生,山西省阳城县红十字志愿者协会会长。
于建敏救助走失老人、打捞遇险者、帮扶贫困儿童,以一颗赤诚之心走在公益活动的前列,感召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公益活动中。
于建敏于2015年组建阳城县红十字志愿服务分队,成员从最初的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3000余人。2016年2月,一名91岁高龄的老人乘坐公交车回家,在途中走失。于建敏接到求助电话后,想到天气寒冷,老人很可能有危险,他迅速召集30余名志愿者,连夜分头寻找,终于在第二天下午找到老人。针对走失人员里老年人居多的情况,他组织志愿者举办了多场“关爱老人·黄手环行动”和义诊义演活动。
2017年一个深夜,于建敏接到有人落水的求助电话,他立即联络水域救援队前往救援。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才成功将遇险者救上岸。阳城县东冶镇15岁孤儿小李,三年内失去了父母、爷爷三位至亲,家境本就贫寒,生活、学业都陷入困境。于建敏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协调解决了孩子高中三年所需的生活费4.5万元。于建敏和“中国好人”栗红连是忘年交。栗红连下肢残疾,坚持下乡为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义务理发,于建敏就成了她的“专职司机”,多年来,他们累计跑了1万多公里,服务4000余人次。
每到春节、中秋节等节日,于建敏都会自掏腰包给困难群众送去慰问物资。他坦言:“想用微薄力量为社会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温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加入服务队中。他根据每个人的特点进行精细化分工,成立应急救援队、红十字志愿者艺术团、义诊队、爱心理发队;成立“三献”服务队,每周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成立“红伞计划项目组”,为农村留守儿童每学期开展一次辅导课程;制订蓝天心理援助计划,专门针对患有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成年人进行引导。
于建敏荣获山西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102 马 华
马华,男,汉族,1976年12月生,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新城社区居民。
马华在轮椅上与生命赛跑,热心投身公益扶危助困,用自强不息的爱与行动,感召更多身边人传递温暖。
2003年,马华在27岁生日时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后高位截瘫,医生告诉马华,以他的病情看,最多能活3年。他一度想放弃生命,但是看到病友临终前对生命的渴望和双亲斑驳的白发,内心深受触动,决定要努力活下去。2008年,早已过了医生当年判断的存活期的马华,在网上开起了小店,赚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桶金”。从此,他坚定认为,既然可以继续活着,那就一定要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
汶川地震后,马华向中国红十字会汇去了100元捐款。这个小小善举让马华从此与公益结缘。第二年,马华在网上发起了为地震灾区孩子献爱心活动,原本目标善款512元,没想到半个月时间就筹集到8200元,这两次公益行动之后,他把更多精力和收入放在公益事业上。
2012年,马华去北京治病之际,萌生了骑着机动三轮车一路做公益的想法。他每到一地,就开展公益募捐。此后5年里,他成立“马华慈善基金”,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千里走单骑”公益募捐活动。做公益大道上的“赶路人”并非易事,他始终承受疾病的折磨。2017年的秋天,在帮助一名困难学生返回途中,由于雨后塌方,车辆陷入河中进退两难。救援过程中,马华的褥疮被压破,疼得昏厥过去。马华用执着与善良,陆续感召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公益活动。多年来,马华“走”过了80多座城市和乡村,募捐了1000多万元善款,帮助了1200余位贫困学子。
马华荣获陕西省道德模范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103 马殿英
马殿英,男,汉族,1936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北屯医院原副院长。
马殿英扎根祖国西北边陲,无私为额尔齐斯河畔的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无偿帮助阿勒泰市阿苇滩镇哈萨克族牧民,解决他们在就医、上学、打草、盖房等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被誉为“草原上的活雷锋”。
60多年来,他先后拿出60余万元,无偿帮助200多户哈萨克族牧民,为100多个牧民孩子花钱配药治好斑秃病,资助近30个孩子完成学业。
1961年12月底,马殿英在执行任务返回途中遇到两只恶狼,惊慌中转身冲进芦苇荡,此后迷失了方向。生死关头,哈萨克族牧民救了他。事后想去答谢时,牧民已不知去向,马殿英决心用一生情报答牧民恩。
1962年,马殿英发现牧民的毡房如果没有火墙,保暖性就会比较差,冬天很难熬。他便向泥瓦工学习砌火墙,挨家挨户给牧民砌火墙。据粗略估算,直到入住采用集中供暖的楼房前的30多年里,马殿英为周围牧民砌的火墙数量超过3000个。
在加娜尔·达吾提眼里,马殿英像父亲一般。她的父亲去世早,母亲拉扯着8个孩子艰难度日。马殿英带着她患白血病的弟弟四处求医,资助她的哥哥上大学,帮她找到工作。巴哈提别克·木拉特拜的父亲病亡,他和残疾的哥哥成了孤儿,住在无法遮风挡雨的房子里艰难度日。马殿英便组织几个青壮年一起打土块,帮助他们盖起两间新房,亲自为巴哈提别克操办了婚礼,还为他协调贷款开办了养殖场。
马殿英把家里节省下的粮票、布票和积蓄都用来帮助牧民。他的事迹感动并激励着许多人。马殿英常常给牧民们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帮助协调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和纠纷,成为“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典范。
马殿英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兵团道德模范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104 王子洲
王子洲,男,汉族,1962年4月生,农工党党员,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望江西路社区居民。
王子洲把助人为乐的种子深埋于心,捐资助学的足迹遍及安徽、陕西、甘肃、青海、四川、新疆等地,只身一人到山区支教,为贫困学子点燃了希望之灯。
王子洲小时候家境贫寒,7岁时高烧致左耳失聪,12岁时生病又致双目近乎失明。他虽然命运多舛,但一直有好心人帮助。同村画匠为他开启绘画之门,生产大队代销店(供销社便民服务点)为他积攒烟盒当练习画纸,县文化馆老画师免费教授他国画,所以他在心里早早埋下感恩的种子。1997年,王子洲在报纸上看到一对困难母子的报道后,捐出了200元钱。2002年,他在安徽举办首次画展,用6.66万元卖画收入成立“安徽希望工程子洲助学基金”,用于捐资助学。此后每年他都将卖画所得的2/3补充助学基金,累计捐出2000余万元。
2009年,47岁的王子洲不顾体弱多病,只身一人来到黄山脚下的越山村,义务支教3年。每周12节美术课,他即使病痛难忍也从不耽误。他自费为学生购买笔墨纸砚、画板等,在校园内建造美术学习园地。支教期间,王子洲自费组织3期夏令营,带着学生到北京观看天安门广场升国旗仪式、瞻仰毛主席纪念堂、参观故宫博物院等,教育学生们爱党爱国、立志成才。2016年以来,越山村已有42名学生考上大学。王子洲每年8月下旬都要来到越山村,为即将开始大学生活的孩子们送上奖学金,鼓励他们刻苦学习,将来报效桑梓、回馈社会。王子洲资助困难学生460余名,捐建、援建5所希望小学和1所聋哑学校,为1所小学捐建图书馆。
2021年,王子洲与安徽省红十字会签署协议,承诺离世后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赠给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安徽医科大学接受站,将自己的最后一次捐赠用于医疗事业。他常说,能够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是最好的感恩方式,希望爱和奉献精神能够一直传递下去。
王子洲荣获安徽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105 王成帮
王成帮,男,汉族,1936年7月生,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义务工人。
王成帮退役后成为库尔勒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一名植树护绿志愿者,将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播撒在“梨城”这片热土,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少年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1956年,20岁的王成帮从甘肃省民乐县参军入伍来到新疆,在修建驻地营房时,他带领部队深入天山伐木,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基建任务。王成帮军旅生涯先后负伤10余次,用自己的行动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热爱人民的坚定信仰。
1988年,王成帮从新疆军区后勤部31分部副师级干部岗位退役后,主动来到库尔勒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从一名不拿工资的临时工人做起,为塔里木石油基地和孔雀河风景旅游带义务育苗栽树。义务从事绿化工作以来,王成帮不顾自己身体多病、年事已高,风里来、雨里去,晴天一身汗,雨天两脚泥,将全部的精力和心血都用在植树绿化工作上,一干就是30余年。2001年,王成帮发现一种从未见过的抗旱抗虫害、树形优良的柳树,在库尔勒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的帮助下,他成功培育了这一本地优良柳树品种——成帮柳。截至目前,成帮柳已培育18代,在库尔勒城区大面积栽植。30多年来,在王成帮植树护绿精神影响下,全市志愿者植树育苗达200余万株。
现在,王成帮的苗圃已成为库尔勒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近90岁高龄的他成为全市最年长的志愿者,在他的带动下,全市形成了一支支由退役军人、党员先锋和青少年学生组成的植树护绿志愿服务队伍,全年开展各类“植树护绿 美化家园”志愿服务行动,“成帮班”“成帮中队”等数以万计的“成帮”志愿者在一棵棵“成帮柳”绿荫中践行着新时代志愿服务的精神内核。
王成帮荣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等称号。
106 王明林
王明林,男,汉族,193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沈家营社区第三网格党支部书记。
王明林将对党的感恩之情化为学习党史、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编写党史读本,自费印刷赠给他人学习;在基层一线义务宣讲党史,成为荆楚有名的“草根党史专家”。
1996年退休后,他专注于党史宣讲和志愿服务,面对青少年学生,他从鸡毛信、小兵张嘎的故事讲起,分享英雄成长历程;遇到机关干部,他聚焦“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阐释“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面向社区群众,他从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出发,解读军民鱼水情……无论是在千人大礼堂,还是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间隙,只要开讲,王明林就沉浸其中。2005年起,他在基层一线义务宣讲党史300余场。
王明林有“三件宝”:一是报纸,他每天早晨义务为小区阅报栏换党报,一直坚持到病重住院;二是垃圾钳,这是他出门的必备物品,用来随手捡拾路面垃圾;三是抹布,但凡有空他就帮小区擦栏杆、做卫生。2018年,王明林领衔成立沈家营社区王明林工作室,吸纳7名老党员成立志愿服务队,年均为群众提供订单式服务120余次。
2020年,王明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成立,吸纳200余名退役军人志愿者加入,两度参加抗洪抢险,堵管涌、护大堤,搬运沙袋2万余袋,转移群众1万余人。2021年,黄石港区王明林志愿服务队成立,下设85支分队,积极投入党史宣讲、抗疫防汛、扶贫帮困、保护长江等志愿服务活动。
2023年7月19日,王明林因病去世。治病期间,他念念不忘的是未赴约的宣讲和志愿服务。得知王明林去世的消息,网友们纷纷留言缅怀,送别老人。数千名群众自发到殡仪馆献花,表达哀思。
王明林荣获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湖北省道德模范、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107 王铁映
王铁映,男,汉族,1989年9月生,中共党员,吉林边检总站通化边境管理支队麻线边境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从警10余年,王铁映扎根边疆农村,解民忧、助民富、保民安,忠诚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通化市集安市麻线乡下活龙村地偏人稀,辖区面积广阔,但农耕土地仅7公顷,人均年收入偏低。作为驻村民警的王铁映依托通化师范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建立的乡里农创园,提出发展民宿经济、村民参与旅游经营和手工制品的建议,助推13户村民建立25间民宿,户年均收入大幅增加。为帮助村民增收,王铁映协调派出所党支部与下活龙村党支部合办“小铁夜校”,并邀请农业专家、种植大户传授种植养殖知识,促进乡村经济作物种植,全村年创收近30万元。他还牵头建立公益法律咨询室,邀请公益律师线上线下为村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王铁映走访发现,村里农闲的时候业余活动较少、文化活动匮乏,便主动与驻村第一书记对接,推动建设了村部红色影院、绿色休闲书吧等文娱场所,促进村民精神文化水平提升。下活龙村焕发新活力,变成了远近闻名的“网红村”。
王铁映创新实施了从一人独守到推行群防、从民警管治到村民自治的稳边固边新方法。2020年6月,他牵头组建一支由村干部、民兵、渔船民、企业主共15人组成的“义警工作站”,与民警、辅警和护边员队伍共同筑起群防群控的安全屏障。多年来,他带领社会化警务力量化民忧、解危难、救病患,将助人为乐践于实际。
王铁映还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麻线帮帮团”公益组织,联合驻村工作队,充分整合各行业志愿者,向群众提供公益志愿服务。12年间,他先后建立“乡村爱心基金”“弱势群体档案”,协调促成义务体检、送医送药等活动,个人累计捐款3万余元,扶持8名贫困户,被辖区群众亲切称为百姓“贴心人”。
王铁映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荣获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吉林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108 王爱林
王爱林,女,汉族,1979年8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爱林扎根民族地区基层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她关爱失足未成年人,带头成立“爱林工作室”,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巡回法治课,被亲切地称为草原上的“法官妈妈”。
2014年,王爱林被调到少年法庭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从那时起,她决心在庄严肃穆敲下法槌的同时,也要给这些孩子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为此,她总结出“三个三”工作法,即庭前“走访家长老师,会见涉罪少年,集中庭前帮教”,庭中“辩方倾吐心声,控方释法明理,法官兜底教育”,庭后“跟踪回访,跟踪帮教,帮扶复学就业”,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人生正轨。
2018年,“爱林工作室”正式成立,建立庭前心理干预和庭后跟踪帮教系列工作机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室组织开展“一对一”助学帮扶项目,累计提供助学金15万余元,帮助100多名未成年人重获学习的机会;通过与劳动就业培训机构等安置基地合作,为刑满释放后已成年的涉罪者提供学习计算机、汽车修理等行业知识的专业平台,帮助他们掌握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爱林工作室”整合法院、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在普法宣传、预防犯罪领域不断探索,常年深入各大中小学校,为学生们讲解校园中常见的犯罪行为以及预防校园欺凌、加强自我保护的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学生们学会辨别和抵制不良诱惑。同时,“爱林工作室”在77所学校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先后邀请数万名师生、家长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等活动。“爱林工作室”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等荣誉,成为内蒙古政法系统一张亮眼的名片。
王爱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内蒙古自治区道德模范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