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严治军铁律
——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系列谈⑦
■国防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令严方可肃兵威,命重始于整纲纪。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习主席系统阐释了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八个坚持”,将“坚持从严治军铁律”作为其中重要一条加以阐述。这既是对强军兴军普遍规律的深刻揭示,也是对我军建军治军经验的高度凝练概括,为我们进一步掌握和运用治军铁律、推进全面依法治军指明了方向。
一
严治之军,所向披靡;无治之兵,百万无益。古今中外任何一支强大军队,对于“治军务必从严”都有着高度一致的认识,都把严明法纪作为治军通则,使铁律生威成为治军常态。我军作为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都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砥砺胜战之师的重要法宝,塑造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保证了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营造军队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容易受到污染。纯正和维护人民军队的良好政治生态,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从严治军铁律,这是确保人民军队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强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狠抓全面从严治军,果断决策整肃人民军队政治纲纪,特别是坚决查处郭伯雄、徐才厚、房峰辉、张阳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彻底肃清其流毒影响,推动人民军队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实践昭示我们,守护好军队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必须继续坚持从严治军这条铁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松懈。
加快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的必然要求。人民军队法治化的过程,是一个向陈规告别、与积弊决裂的过程,也是治军方式不断优化迭代的过程。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就是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要使依法依规成为广大官兵的自觉,就必须给权力念法治的“紧箍咒”,压缩权力任性的空间;要使法规和制度成为抓工作的基本依据,就必须从严构建军事法规制度体系,避免“牛栏关猫”等问题;要克服工作方式上的主观随意性,就必须狠抓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防止出现“破窗效应”。总之,只有坚持从严治军铁律,才能为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提供坚实保障。
确保我军能打仗、打胜仗的必然要求。能打仗、打胜仗是党和人民对军队的根本要求,是军队使命职责之所在、军队存在的根本价值之所在。军队要提高备战打仗的能力,就必须坚持从严治军,把严明法纪作为基本遵循。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条红线贯穿军队建设各个历史时期,是军队战斗力的生成之源。实践证明,军纪松散可以拖垮常胜之师,军纪严明才能塑造英雄军队。稀稀拉拉,松松垮垮,就不成其为军队,就打不了仗,更不可能打胜仗。人民军队要始终做党和人民可以完全信赖的英雄军队,锻造钢铁威武之师,必须紧紧围绕战斗力提升抓好全面从严治军,以律令如铁、执法如山为能打仗、打胜仗提供坚强保证。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也进入新时代。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必须准确把握坚持从严治军铁律的基本要求,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纪律严明,以铁律正纲纪,以铁律肃军威,以铁律保打赢。
必须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只有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才能避免铁律沦为“纸老虎”“稻草人”,才能让“潜规则”失去土壤、失去市场,真正捍卫铁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做到“法之必行”,提高制度执行力,就必须对违纪违法坚持“零容忍”,执行纪律规矩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指望法外开恩。要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将“法律法规的红线不能逾越”这一条牢固树立起来。
必须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兵以治为胜,治以严为要。早在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倡导“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强调“创造铁的红军”,“严”成为我军区别于旧军队的显著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党治军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严字当头,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主席在从严治军的基础上加上“全面”的要求,体现了直面问题矛盾、勇于攻坚克难的坚定决心,彰显了人民军队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强大勇气,赋予从严治军向纵深推进的新标准新要求。“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保持一刻不停歇的韧劲,向一切不严不实问题开刀,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断推进部队正规化、法治化建设。
必须严之有据、严在法内、严得科学。“依法”和“从严”是辩证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从严,不是严在法外,而是严在法内。要谋事以“法”为先,遇事以“法”为师,行事以“法”为矩。诸如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不仅违背了法治精神,也背离了从严治军的初衷。严之得法,必须严之有据、严而有度。既不能在已有的制度之外另立一套“土政策”“土规定”,搞层层加码,也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实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必须严格按法规制度规定的范围、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事用权,确保一切工作和行动都依法有序运转。从严治军,还要严得科学,在坚决贯彻法治原则的同时也要遵循客观规律,做到把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统一起来。
三
在强军兴军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绷紧全面从严治军这根弦,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唯有保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姿态,将坚持从严治军铁律落到实处,才能不断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紧紧扭住从严治官这个要害。从严治军,要害是从严治官。转变治军方式关键在领导干部,必须健全依法运转的工作机制,抓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要准确把握从严治官的工作重点,着力纠治政治上不坚定、思想上不纯洁、组织上不严格、规定上不落实等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通过抓学习教育、道德养成、纪律执行、用人导向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上有压力,在提高自身素质上有动力,在振奋精神状态上有活力。领导干部要争做从严治军的排头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以自身过硬带领部属厉行法治、严肃军纪,带动和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瞄着战斗力这个靶心从严治训。治军必先治训,治训务必从严。军事训练是提高部队实战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最直接的军事斗争准备,只有把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贯彻到提高战斗力上,落实到依法从严治训上,才能确保建军治军聚焦中心、导向正确。要严格按照战斗力标准抓训练,紧贴实战从难从严施训,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打仗需要什么就苦练什么,部队最缺什么就专攻精练什么。严格按纲施训,切实把落实训练大纲贯穿训练全过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把人员训齐、把时间训够、把内容训足、把重点训透,切实提高训练的实战化、联合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训风考风演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虚假之风,对训练掺水分、演习走过场、考核弄虚作假、消极保安全等不良现象保持“零容忍”,做到治训先治虚、打赢先打假、求胜先求实,使战斗力建设始终朝着能打仗、打胜仗方向迈进。
锻造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法纪贯之于基层则基层稳,风气正之于基层则基层兴。习主席强调:“要锻造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以严明的法治和纪律凝聚铁的意志、锤炼铁的作风、锻造铁的队伍。”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落实到基层,就要发挥好《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提纲挈领的作用,使基层部队各项行动始终处在科学有序运转的法治轨道上。要进一步提高基层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严格要求同热情关心相结合,坚持纪律约束同说服教育相结合,深入纠治官兵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把基层搞得清清爽爽,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长期安全稳定。
(执笔:赵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