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彩春(1922—1945),山东省海阳县(今海阳市)人。王彩春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11岁就给地主放猪,受尽了苦。1935年4月,王彩春为寻找生活出路,经东河崖村于子元介绍,到马石店缫丝坊当童工。由于长得矮小,完不成任务,常常挨打,甚至不给饭吃。不久,他被老板解雇,回家当了六年长工。
1941年春,在表舅张吉武的引导下,王彩春参加了农救会,散发传单,张贴标语,送信件,掐敌人的电话线。一天夜里,他和其他农会会员一起将村公所给“投降派”征的粮食夺了回来,送给了抗日民主政府。国民党鲁苏战区第六游击队司令秦毓堂是个杀人魔王,他勾结日军反共,犯下了滔天罪行。为拔掉这个钉子,王彩春接受了任务,化装成卖鱼小贩,混进城里密送信件。黄昏时分,他在接头人王梅村的公馆里找到梅村先生,把那封密信送上,然后拿着出入证大摇大摆地离开敌人据点。
在农会组织的领导下,王彩春秘密开展革命活动,不幸被秦毓堂部特工队逮捕入狱。王彩春身陷囹圄后,面对法官、法警的逼供和严刑拷打,坚贞不屈,对金钱利诱嗤之以鼻。在一无口供、二无实据的情形下,加上王梅村先生从中周旋,迫使乡长出保,王彩春被释放。
1942年,王彩春辞别父母,参加了八路军。参军后不久的一个夏日中午,骄阳似火,王彩春在树阴下练瞄准,练拼杀,汗水已把衣服浸透,他全然不顾。在练兵比武中,王彩春一气连刺1300枪;射击比赛,他连中十红,得到参谋长贾若瑜的表扬。
1943年春,王彩春所在部队进驻榆山附近村庄,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指示,发扬“南泥湾”精神,开荒种田。王彩春在开荒中争先恐后,不怕吃苦,每次出工经过三华里的崎岖山路,他总是上山一担粪,回来一担草。开荒时,他光着膀子,赤着脚,挥动着七斤重的大镢头,默默无闻,苦干在前。他还提出“深刨、细作、增加产量”的建议,得到首长和战士们的赞成。王彩春以“深、细、快”受到上级的表扬,一个“向王彩春学习”的活动在全团开展。
王彩春还带病坚持劳动。有一次,王彩春患重感冒,发高烧,仍坚持劳动。连长赵毅让他休息,他说:“连长,叫我干吧,闲着难受,出出汗就好了。”连长很受感动,但为了战士的健康,还是严肃地说:“我命令你休息三天!”王彩春只好遵命。但在病假中,他还是偷偷在偏僻的山角开了八分荒地,整平四分熟地,种上了蔬菜,供战友们享用。
王彩春样样重活抢着干,而且不知疲倦。休息时间,他不是帮炊事员挑水劈柴,就是编筐编篓,供各班战士用。不久,他被评为营里的劳动模范,担任了班长。在他的带动影响下,全排涌现出三个劳动模范。
当了班长后,王彩春带领全班战士,一有工夫就帮助群众干活,挑水、扫地、积粪、刨地样样干,被群众誉为“爱民模范”。
王彩春对战士关怀备至。战友的衣服、鞋子破了,他帮助缝补;战友病了,他热情地端水送饭;行军住宿,他烧水给战友洗脚;冬天寒冷的夜晚,他半夜起身劈柴生火,让战士们温暖入睡,他因此而荣获“爱兵模范”称号。
王彩春每次战斗都冲锋在前,英勇杀敌,多次立功。1944年,羊郡战斗中,王彩春班担任架桥任务。敌人据点外壕沟深丈余,宽两丈,沟内水深齐腰,水底有梅花桩、铁蒺藜、玻璃剑等障碍物,徒步渡壕困难很大。战斗打响后,因敌人密集的火力封锁,几次架桥均未成功,八路军伤亡较重。突击队伏在壕沟外,焦急待命。王彩春挺身而出,毅然跳入水中,像一座铁墩,肩扛桥板,让突击队踩着过去,冲入敌阵,全歼守敌。
祁格庄战斗中,王彩春带领全班战士冒着猛烈的炮火,跳下壕沟,托起桥架,铺上桥板,部队顺利地渡过了护城壕。
在史家疃战斗中,王彩春和全班战士被包围在一个高地上。他临危不惧,沉着应战,弹无虚发,毙敌6名,又趁敌人不备,一枪将敌营长打死。敌人恼羞成怒,以三倍的兵力从四面反扑上来。在这场短兵相接的白刃格斗中,他虽身已中弹,血透戎装,但锐气不减,拼命搏杀,冲出包围圈。王彩春班获“先锋班”光荣称号。
小院战斗中,王彩春班担负第一梯队,任务是破除敌人据点外围障碍。在我军冲锋前的关键时刻,他挥刀砍断铁丝网,扫清了障碍,然后加入了突击队,同大家一起杀进据点,消灭了敌人。
在前后16次战斗中,王彩春出色地完成了13次架桥任务,荣膺全营“架桥模范”、“战斗模范”称号。
为了扩大1944年秋季攻势和冬季反“扫荡”的战果,解放被赵保原部长期统治的莱阳、海阳一带的人民,八路军胶东军区发起了讨伐赵保原的战役。赵保原部主力原为国民党苏鲁战区陆军暂编第十二师,于1944年下半年接受日军番号,被编为伪“剿共第七路军”,辖第一、二、三团和特务团共6000人,加上其他地方部队共1.3万人,主要盘踞在莱阳和平度一带,中心据点是万第。1945年2月,胶东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亲自作战斗动员,胶东军区集中5个团、4个营和1个炮兵营的兵力,对赵保原部发起了大规模的攻坚作战。
2月22日晨,赵保原部在轻重火力的配合下,向八路军发起攻击,妄图夺取被称为“万第南大门”的万第西南高地,控制万第据点。王彩春所在连奉命黎明前进入阵地,阻击敌人。他带领全班战士坚守在主阵地上,准备迎头痛击敌人。早晨7时,敌人开始进攻,炮火猛烈。王彩春沉着迎战,四枪打死3个敌人。连续打退敌人两次反扑后,战场上异常平静。这平静意味着更激烈、更残酷的拼杀即将来临。王彩春带领战士一面抢修掩体,一面将拉出半截弦的手榴弹成束地摆在阵地前沿,并与战友们发誓:“人在阵地在!”上午10时,敌兵在敌军官的督战下开始进攻,来势凶猛。等敌人一步步接近,八路军一排排手榴弹投向敌群,接着跃出掩体,冲向敌人。就在这时,冲锋在前的王彩春中弹牺牲,时年23岁。
王彩春牺牲后,胶东军区、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其故乡召开追悼大会,追认王彩春烈士为“特等劳动模范”,并将其故乡改名为彩春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