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化:做人民的艺术家

来源:山东英烈网 责任编辑:赵镭饷 2021-11-05 09:12

70多年前在延安,王大化这个名字几乎无人不晓。他能歌善舞,多才多艺,是抗日军民心目中的明星。他认真实践文艺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思想,率先擂响延安文艺运动的锣鼓,为新歌剧创作开拓了道路。

王大化,又名端木炎,1919年生于山东省潍县(今潍坊市),早年就读于山东省立第一实验小学和育英中学。1935年,王大化考入李大钊创办的北平艺文中学,参加了“一二·九”学生运动和青年救亡运动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6年,王大化考入南京国立戏剧学校,攻读舞蹈美术设计。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爆发后,王大化撰写剧本《八百壮士》,并与刘岘共同创作出版《抗战版画》等。1938年,他为肖军的长篇小说《八月的乡村》刻了插图,创作了《列宁像》《鲁迅像》《风雪中行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日寇暴行——腹部取子》等木刻作品。组织成立了“中华全国木刻界抗敌协会”成都分会,以戏剧、木刻等为掩护,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1939年初冬,王大化到延安入马列学院学习,后调入鲁迅艺术文学院任教。1942年5月2日,王大化聆听了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后,受到极大鼓舞。他放下名演员的架子,走向街头、集市和广场,诚心诚意和群众打成一片,虚心向群众学习,为群众演出。

1943年,王大化和李波、杨路由、安波等共同创作了秧歌剧《兄妹开荒》,以秧歌剧的形式歌颂劳动,歌颂劳动人民,在延安获得空前的反响。不久,和水华、马可、王家乙等创作和演出了《赵富贵自新》《张丕模锄奸》《二流子变英雄》等秧歌剧,轰动了陕甘宁边区。1944年冬,他因在秧歌改革上的突出贡献,被评为“甲等文教英雄”。

1944年冬到1945年春,王大化和贺敬之、舒强、丁毅等担负延安鲁迅艺术学院大型民族歌剧《白毛女》的歌词创作,又和马可负责《白毛女》的配乐策划并担任了首次演出的执行导演。歌剧《白毛女》上演后,成为划时代的优秀剧目。

1945年日本投降后,王大化随延安干部团去东北解放区开辟工作,在沈阳组成“东北文艺工作团”,先后任戏剧部长、组训部长,率团在长春、丹东、大连、哈尔滨等地演出。其间,创作了《东北人民大翻身》《祖国的土地》《我们的乡村》,导演了《把眼光放远点》《血泪仇》等,编辑了《新音乐》《介绍黄河大合唱》《音乐八一五》等。

1946年12月21日,王大化率领创作组从齐齐哈尔赴讷河采风,途中不幸坠车遇难,英年早逝,时年27岁。王大化牺牲后,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并经毛泽东主席批准,授予王大化“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