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 热血为民
——追忆“人民警察”赛尔江·买米拉的英雄故事
■新华社记者 阿依努尔
被誉为“金山银水”的新疆边塞小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景色优美如画。一位为救汉族干部壮烈牺牲的年轻哈萨克族民警就长眠于此,静静守望着家乡。
这位牺牲的民警名叫赛尔江·买米拉,1964年8月出生,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是富蕴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1994年9月9日,他与手持炸药包的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0岁。赛尔江牺牲后,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革命烈士,并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94年9月9日22时55分,富蕴县城镇派出所值班室的电话铃声响起。当日值班民警赛尔江接到报警:两名歹徒带着炸药闯进县委书记叶维湘家,要钱、要物、要枪,若不给将引爆炸药。情况危急,他放下电话立刻奔赴案发现场。
到达案发现场,赛尔江第一个冲了进去。由于打开的门又反弹关闭,同行的联防队员被隔在门外。院里的歹徒,一个手提炸药包,一个手持匕首,赛尔江猛扑上去,用手臂死死抱住携带炸药包的歹徒将其推向墙角,另一名歹徒手持尖刀逼向赛尔江。就在这时,歹徒拉响了炸药包……叶维湘夫妇脱险了,赛尔江却倒在了血泊中。
赛尔江的父亲买米拉也是一位公安干警,他送给刚参加工作的赛尔江一本厚厚的笔记,里面记载着自己几十年的公安工作经验,父亲告诉他:“做一个好警察,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乃至生命。”
这句话,赛尔江谨记在心。7年的民警生涯中,他经受了无数次生死考验:1987年5月14日下午,一名歹徒在县城一处家属院行凶,接到报案,工作才两个月的赛尔江和老民警胡巨福立即赶赴现场,不顾生命危险拦腰勒住歹徒的胳膊,拔掉导火索,夺下菜刀。
富蕴县是我国最寒冷的地方之一。为保一方平安,赛尔江和他的战友经常在暴雪寒夜抓捕逃犯,冻伤、受伤是常有的事。
1994年3月19日凌晨4点,寒风刺骨、飞雪弥漫,赛尔江和战友跨上摩托车追击逃犯,当他们在县郊小煤矿抓获罪犯时,发现另一个罪犯正在对面房间,带着手枪和子弹,赛尔江毫无畏惧,破门而入。这时狡猾的罪犯已逃走,他不顾高烧又投入到围捕持枪罪犯的战斗中。
偏居一隅的富蕴县当时人口不足9万,聚居着哈萨克、维吾尔等20多个少数民族。作为一名少数民族警察,赛尔江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
汉族青年卢道勤16岁从外地来到富蕴县,由于打架玩命而“远近闻名”。当时还在园林队待业的赛尔江,见卢道勤举目无亲,就把他领回家住了下来。一天,卢道勤与别人打架受伤,赛尔江将他扶回家,帮他擦洗和包扎伤口。整整两个月,赛尔江一家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卢道勤,卢道勤感动不已,从此洗心革面,生活步入正轨。
赛尔江和胡巨福既是工作上的搭档,又是莫逆之交。工作上,赛尔江虚心向胡巨福学习、请教,在与罪犯搏斗时,两人配合默契,并肩战斗。一次,胡巨福陪重病爱人到乌鲁木齐市治疗两个月,其间,赛尔江细心照顾他们年幼的孩子。
职业的特殊性和超负荷的工作,使赛尔江年纪轻轻就患了风湿性关节炎和高血压。剧烈的腿痛折磨得他常常难以工作却从不肯休息。赛尔江牺牲后,战友给他算过一笔“账”:参加工作7年,进修2年,处理各类社会治安案件59起,协助侦破重大刑事案件11起,5年共加班2300多个小时。
“是不是骏马要看它的眼睛,是不是英雄要看他走过的脚印。”人们用这样一句哈萨克族的谚语形容赛尔江,他留下的一串串闪光足迹也从未被遗忘……
(新华社乌鲁木齐2019年11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