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小利,女,1960年2月出生,陕西富平人。1974年加入共青团,1979年考入陕西中医学院中医系。大学期间,她不仅学习优秀,而且思想觉悟高,连续两年被学院评为“三好”学生。
1982年6月17日清晨,邵小丽在咸阳市渭滨公园青年湖岸边的一片幽静小树林里读书时,一名小孩子跌落湖中,在水面上费力挣扎。看到眼前的景象,她没有任何犹豫,扔下手中的书本,奋不顾身地跳入湖水之中。
湖岸光滑,无法攀爬,邵小利鼓起全部力气站在深水之中,用双手高高地将小孩子举过头顶,托出水面,推到岸边。小孩子得救了,邵小利却牺牲了……
1982年6月19日下午,为了悼念邵小利同志,陕西中医学院举行了两千多人参加的追悼大会。随后,在邵小利父母的嘱托之下,她的骨灰被撒在青年湖中。
同年,中共陕西省委追认邵小利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她为烈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她“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咸阳市人民政府为她修建了庄严肃穆的纪念碑。
近年,人们对邵小利烈士纪念碑进行了重修,周围的环境也焕然一新。在石碑的正下方,竖立起一尊邵小利烈士的半身像,双眼默默地凝望着渭滨公园青年湖的水面,如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