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和福,1893年出生在甘肃省临夏县东乡锁南坝村一个贫苦的回族农民家庭。弟兄三人,大哥马金山,弟弟马金宝,而他却一反传统习惯,起名为“和福”,以寓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对穷人翻身过上幸福生活的憧憬。
1897年,由于家乡连年战乱和灾害,穷苦人纷纷背井离乡。这时4岁的马和福与哥哥、弟弟一起,在祖父和父母的肩挑背扛下,一路翻山越岭,历尽千辛万苦逃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沙沟租地落户。不几年,祖父和父亲先后去世,哥哥出门在外,马和福只能独自靠打长工、做零工艰难度日。这期间,还当过韭菜坪清真寺的师傅。1920年海原地区发生了8.1级大地震,沙沟一带受灾严重。27岁的马和福在生活无法维持下去的境况下,投奔到在豫旺县(今同心县)张家垣乡险崖子村扛长工的大哥马金山家。从此,他便在豫旺堡、锁家岔一带打杂工,赶脚吆骡子,当石匠、皮匠、泥水匠、榨油师傅等,因为家境贫寒,至35岁时还孑然一身。
1927年,马和福离开豫旺流浪至吴忠金积的洪乐府扛长工。次年,豫旺县田老庄乡拓红湾村有个姓白的妇女,因丈夫病故,拖儿带女到金积度年荒。她看马和福做活踏实,为人耿直憨厚,就将16岁的女儿许配于他,招赘为婿。虽然马和福与妻子年龄悬殊,但穷苦人心灵相通,能互相体贴,患难夫妻更加恩爱。光阴似箭,四年后他们有了一女一男。为了生计,为了有一个长住的家,1935年全家人回到豫旺堡南垣刘家岗子租地务农。在当时的黑暗社会里,马和福一家和其他穷苦人家一样,日子过得很艰难,但他深知穷人的疾苦,穷苦人家有事,只要说声“老马,帮个忙吧”,他总是满口答应,从没二话,而且帮起忙来从不惜力。久而久之,马和福在穷苦人中的威信越来越高。
1936年6月中旬,西征红军向豫旺堡发起了总攻,国民党部队昼夜闭门关寨,一边逼迫群众垒沙袋,一边发动宣传攻势,谩骂“红军是红毛绿头发,是杀人放火的妖怪,共产共地共妻”。红军攻进城堡,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国民党反动宣传的影响纷纷出逃。而马和福没有走,他想亲眼看看红军到底是什么样的军队,是不是咱穷人的军队。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渐渐地耳闻目睹红军纪律严明,官兵一致胜兄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非常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活生生的现实使马和福由衷地感到红军是“仁义之师”,是真心帮助回族群众求解放的军队。他的态度也由观望开始趋向与红军接触。由于马和福苦大仇深,红军讲的革命道理,他理解、接受得快。随着接受能力的提高和与红军交往的深入,他开始把红军当亲人看待,主动帮助红军做事,每天走东跑西,上山下洼作宣传,揭露敌人的造谣欺骗,动员逃跑、躲藏的群众回家。不久,在他的宣传和帮助下,许多回族群众陆续回来,接近红军,并纷纷给红军送“欢迎粮”,赠“抗日款”,还帮助红军解决吃粮吃水问题。
豫旺县解放以后,临时苏维埃政府当即成立。在一次由红军回民独立师师长马青年主持召开的军民座谈会上,马和福倾诉了自己的苦难家史和悲惨经历。他说:“祖孙五辈打长工,不是逼死就是打死……今天,有了咱穷苦人的军队,我一定要跟共产党闹革命。”他的发言引起了主持会议的红军首长的重视。会后,回民独立师政委欧阳武找他就穷苦人应该自己站出来去争取自由等问题谈了话。马和福越听心越亮,越听劲越增。同时,他将这种激情变成了实际行动,第一个报名参加了农会赤卫队,并积极向中共党组织靠拢。他激动地说:“要革命,就得加入伟大的党。”不久,组织上批准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是马和福人生道路上一个光辉的起点。
中共豫旺区委成立后,在豫旺区设立了苏维埃政府和回民自治政府。由于马和福工作成绩卓著,赢得了红军的信任与回汉人民的拥戴,被任命为自治政府主席。这期间,马和福十分忙碌,他以豫旺堡为中心,积极向周边扩大苏维埃的宣传。他针对当时的形势,带领20多名回族青年组成一支“回民游击队”,协助红军侦察敌情,不分昼夜地深入山村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和民族政策,发动群众筹集粮饷,动员妇女为红军捻毛线、织毛袜,积极、热情地做好参战支前工作。他成为当时豫旺地区最活跃和表现最为突出的优秀回族干部。
随着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回族群众要求自身解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中关于“凡属回族的区域,由回民建立独立自主的政权”的精神,在西征红军和陕甘宁省委的帮助下,我国第一个县级少数民族自治政权——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于1936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它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统战政策第一次在回族地区实践的产物,也是西征红军和豫海县广大回汉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晶。在当时,意义之深,影响之大,已超出区域和时代的局限。在成立大会上,马和福当选为自治政府主席,兼任县回民游击队大队长。在掌声中,他立起身走上讲台:“回汉同胞选我当主席,为革命敢上刀山、下火海。共产党救命恩重泰山,红军帮咱翻了身。我们一定要誓死保卫咱新生的政权。”
马和福担任县自治政府主席以后,自觉责任更加重大,工作异常繁忙。为了广泛深入地发动回族群众,壮大革命力量,开辟游击区,迎接红二、四方面军北上抗日,他不辞劳苦,不畏艰险,走村串户,日夜奔波,一心扑在革命工作上。就在自治政府成立后的第五天,他部署了全县的工作以后,带上政府签署的《告白圈子四周围同胞书》连夜到偏僻的下流水一带发动群众,开展革命工作。与此同时,他十分重视自治政权的纯洁性。有个姓王的“假积极”混进了县政府内,专门下乡为政府收税,借此串乡挂招牌耀武扬威,进山出户为自己捞油水,横施“大员”的淫威,违犯政府的规定乱收税,征收来的税款放进了自己的腰包。一天夜里,姓王的正在酣睡时,庙山的一伙土匪闯进他家里。他为了活命,交了税款又献枪,被土匪头子吸收为匪。自此,此人助纣为虐,打家劫舍,坑害百姓,袭击红军,群众恨之入骨,反响颇大。马和福闻讯后非常气愤,立即调集游击大队来到庙山背后,包围匪巢,捉住姓王的叛徒并连夜押回了县政府。随即开大会公审处决了叛徒,大长了自治政府的声威,替百姓出了气。
11月下旬,红军东撤以后,国民党军胡宗南部及东北军迅速占领豫海县。随后,马鸿逵的地方民团控制了当地局势,大搞“清党”、“清红”,整个豫海县陷入了白色恐怖之中,仅九个月的新生自治政府被迫转入地下。面对凶残的敌人,马和福领导着游击大队和群众继续开展斗争,从东山里出来又进西山。敌人一心想抓住马和福,层层设关,处处设卡。马和福为了保存实力,化整为零,暂时躲避在锁家岔亲戚家里。
1937年2月,因坏人告密,马和福在锁家岔被反动民团头子锁有智逮捕并被押往韦州,后转到银川。国民党宁夏省政府主席、军阀马鸿逵多次派人酷刑逼供,均无结果。马鸿逵不信,亲自升堂审讯,用尽了软硬招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指令部下“择吉日毙掉”马和福。
1937年4月3日(农历二月二十二日),马和福在同心城南门外河滩上英勇就义,时年44岁。有诗曰:
六盘山垂沉下脸,
清水河
扑哗哗血泪滚翻;
山丹丹弯腰悼英雄,
沙蒿草
抚盖上和福的躯干。
山在呼啊水在唤,
英雄啊
莫忙闭智慧的双眼;
马和福英灵永不散,
化彩虹
豪气儿冲上了九天!
马和福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不愧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党的好儿子,名副其实的回族英雄。他的英雄事迹,永远印在宁夏回汉人民心中。
新中国建立后,同心县人民政府在老城(半个城)修建了马和福烈士陵园。1978年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时,又将他的遗骨迁入新城红军烈士陵园,建墓立碑,永志不忘。每年到烈士殉难的日子,许多干部、工人、学生、农民前去扫墓,进行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