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峰:传承中华美德,勇救落水者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婕 实习记者 徐浩
在西北大学太白校区里,郭峰烈士的塑像静静地矗立在那里,虽然他已离开二十多年了,但他的精神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家乡人民。
郭峰烈士,1969年出生,陕西省长武县昭仁镇灵凤村人。1987年9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西北大学地理系(现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他把大学生活当作自己人生旅途的新起点,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大学四年是不能荒废的……努力吧,为了目标的达到,为了生活的充实,我应该奋勇向前不断进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实践了自己的诺言。
1989年4月16日,20岁的郭峰和同学在高冠瀑布风景区游玩。当天,西安帆布厂的职工也在这里踏青。突然,该厂一名女工不慎失足落水,被湍急的水流冲向下游。正在岸边休息的郭峰听到呼救声,顾不得自己是不会水的“旱鸭子”,纵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水中。当他抓住落水者的衣服试图将其救起时,激流巨大的冲力和脚下溜滑的石头使他失去了平衡,和落水者一道被挟带着冲向下游,落入深潭,英勇牺牲。1989年8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郭峰为革命烈士。
凡熟悉郭峰的人,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认为他是一个思想进步、品行优良、热情诚实、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学习刻苦的好青年。班里有活动,他总是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参加;同学有困难,他总是热情帮助,细心关照。学习上,他更是刻苦努力,一丝不苟。他爱好广泛,喜欢做诗、写日记,以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牺牲前写的诗集和日记共有8本约30万字。西北大学党委根据他生前遗愿,报请陕西省委正式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共青团陕西省委追授他“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