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乐春

来源:中华英烈网 责任编辑:高千一 2018-05-15 09:51

范乐春,1903年8月出生于福建省永定县金砂乡古木督村。范乐春12岁时父母相继去世,她带着年幼的弟弟,到地主家当婢女,做牛马活,吃猪狗食,苦不堪言。16岁结婚后,因夫家贫困,患天花病无钱医治,她留下了麻脸和左眼失明。

1927年8月,共产党员张鼎丞在金砂建立了党的支部,又在各村办起了平民夜校,向农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范乐春在夜校里受到了深刻的阶级教育,成为参加夜校学习的积极分子。同年冬,张鼎丞在金砂发动千余群众进城请愿,反对征收“冠婚丧祭屠宰捐”,斗争取得了胜利。范乐春体验到了在党的领导下群众团结斗争的力量。1928年春荒,党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借粮度荒”和“分粮吃大户”的斗争。范乐春和乡亲们一起砸开地主的谷仓,同地主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同年6月30日,中共永定县委发动和领导了震撼闽西大地的“永定暴动”。张鼎丞率领金砂数千农民浩浩荡荡向县城进发,攻打永定县城。在暴动期间,范乐春发动本村的妇女给暴动队员送水、送饭。暴动胜利后,溪南区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开展土地革命。她第一个剪去发髻,投身于本村的苏维埃政权建设和分田斗争。

1929年5月,范乐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当选为溪南区妇女会主席。此后,她积极发动和领导姐妹们参加分田斗争,开展反对封建束缚的斗争,加入农会和党、团组织,使溪南区妇女中的党团员在全县人数最多。同年冬,范乐春担任溪南区赤卫大队党代表。1930年1月,她率领赤卫队员配合红十二军参加收复永定县城的战斗。2月,她当选为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委员。在实际工作中,她认识到要做好革命工作还得有一定的文化。从此,范乐春下决心学习文化。没有课本,传单、标语、文件都成了她学习的材料;没有教师,就随时请教周围有文化的同志。经过刻苦学习,后来她不但会写文件,而且还能写报告。同年9月,她调任闽西苏维埃政府土地部长。

1930年12月中旬,蒋介石发动了对中央苏区的第一次“围剿”。在敌人大举进攻的情况下,中共党内却发生了所谓的“肃清社会民主党运动”,错杀了许多革命干部,造成了严重的恶果。加上这一时期永定的金本、坎市、湖雷又相继被敌人占领,斗争环境异常恶劣。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范乐春毅然接任永定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她与县委书记肖向荣密切配合,首先处决了在永定大搞错误“肃反”的县肃反委员会主席郑醒亚,制止了永定的“肃社党”运动,从而稳定了革命队伍,扭转了永定苏区的工作局面。

1931年5月,范乐春又回到闽西苏维埃政府土地部长任上。同年11月,她和张鼎丞等8人被选为出席在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的代表。会上,她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1932年3月,她又出席在长汀召开的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并当选为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此后,她先后担任省苏维埃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和土地部长等职务。这时期,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者在闽西各地贯彻“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在肉体上消灭地主,在经济上消灭富农”,混淆富农与中农的界限,严重侵犯中农利益的“左”的土地政策。范乐春深入龙岩的白土和永定的合溪、溪南等地调查研究,作出结论:如果按照这样错误的政策去做,党在农村就只有依靠的对象,而没有团结的对象。贫雇农在农村势必孤立,党也就不能很好地组织共同对敌的斗争力量。于是,她把调查的情况向省苏维埃政府报告,“省苏”批准了她的处理意见。但是,此后她被“左”倾领导人扣上了“温情主义”、“富农路线”的帽子而受到批判。1933年春,她调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优待红军局局长。翌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又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同时任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

1934年10月,主力红军长征后,国民党反动派在闽西部署了10万兵力,对留在闽西苏区的红军游击队进行“清剿”,斗争环境十分残酷。同年12月,范乐春受中共苏区中央局的派遣,跟随张鼎丞等回到闽西开展游击战争,并担任闽西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共永定县委书记。1935年3月,陈潭秋、邓子恢、谭震林等回到永定与张鼎丞会合。4月,在西溪赤寨村召开闽西地区党、政、军领导人第一次联席会议,改闽西军政委员会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范乐春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当选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妇女部长。同年夏天,敌人发动第二期“清剿”,在军事上采取“驻剿”、“堵剿”、“搜剿”、“追剿”同时并用的战术,在政治上实行“移民并村”、“保甲连坐”、“自新自首”等政策,在经济上实行“计口购粮、购物”的封锁政策,并颁布“十杀”,手段极其毒辣。这期间,敌人经常逼迫群众同敌军一起搜山,有些群众还被逼着朝山上打枪。于是,有些红军战士就朝山下喊:“你打一枪,我烧掉你的房子!”发现叛徒带敌人来搜山,就喊要杀叛徒全家。范乐春认为,这样做不符合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确定的游击战争策略。于是,她向张鼎丞汇报,建议整顿部队的思想作风。张鼎丞支持她的意见,并指派她协助部队进行整顿。这次整顿,成为闽西红军游击队粉碎敌人的第二期“清剿”,胜利度过困难时期的有力保证。

西安事变后,蒋介石采取“北联南剿”的方针,在北方实行国共合作抗日,在南方却加紧“清剿”共产党和红军游击队。因此,尽管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积极寻求闽西国共合作抗日,但还是付出了血的代价。一次,中共永(定)(大)埔工委书记郑树昌带部队下山谈判,却遭到国民党军队的包围。后来虽然部队突围了,郑树昌却牺牲了。出了这件事,战士们气得咬牙切齿,都不愿意谈判,只想报仇。范乐春对战士们循循善诱,她说:“统一战线、国共合作抗日是党中央的策略,是正确的。不管国民党耍什么阴谋诡计,这个策略都是符合全国人民利益的。我们要从大局出发。”她要求同志们一方面要警惕国民党顽固派的阴谋,另一方面仍然要积极准备下山,实行合作抗日。1937年10月,中共闽粤赣边省委成立,范乐春任省委常委兼妇女部长。

1938年3月,闽西国共合作的局面实现后,闽西南红军游击队整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开赴苏皖抗日前线。范乐春根据中共闽粤赣边省委决定,同方方、魏金水、刘永生等留下来继续领导闽西人民的革命斗争,担任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委员兼妇女部长,并兼任中共永定县委组织部长和新四军二支队永定留守处负责人,对外是中共永定县委的谈判代表。1939年春夏之间,范乐春辛劳过度,患了肺病。在战争的环境中,没有医疗条件,她就硬撑着,抱病坚持工作。1940年春,病情转剧。特委书记方方设法通过统战关系,送她到广东梅县教会办的黄塘医院住院治疗。但不久引起了国民党顽固派特务的注意,只好又回到永定,住在西溪芹莱洋山上的草棚里,由永定县委派人担任护理和保卫。同年夏,国民党顽固派破坏合作抗日,杀害中共永定县委书记马永昌等4位同志,制造了骇人听闻的“马永昌事件”。范乐春义愤填膺,抱病扶笔,以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常委、妇女部长的名义,写下了《为马永昌事件致国民党永定县政府的公开信》,揭露国民党顽固派假抗日、真反共的卑鄙行径,进一步阐明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严正立场;同时呼吁闽西社会各界共同起来严惩反共顽固分子,迫使其立即停止破坏抗日的活动,以巩固国共合作的局面。她的公开信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从而使中共的抗日救国主张更加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1941年初,国民党顽固派掀起了第二次反共高潮,闽西的斗争环境更加恶劣。5月初,范乐春病情恶化,但被困于山中草棚无法得到治疗,病逝于永定西溪白叶凹头上,时年3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