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金良:舍己救人 无私奉献

来源:中华英烈网 责任编辑:高千一 2018-02-23 08:11

柴金良,1954年6月出生于四川省隆昌县周兴乡(现隆昌市普润镇)。1975年参军,1977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9年被提拔为干部。1987年9月23日,为救战友而牺牲。1987年9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集团军政治部批准柴金良为革命烈士,追记一等功。2014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烈士证明书》,柴金良被评定为烈士。

柴金良在学生时期就表现出舍己救人、一心为公的优秀品德。1971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柴金良救起了溺水伙伴黄永胜。1972年秋收后的一个傍晚,生产队保管室晒坝草堆发生火灾,柴金良听到呼救声向火场奔去。在他和社员们的奋力扑救下,大火终于扑灭了。集体财产保住了,而柴金良的头发、眉毛却烧焦了,身上也燎起了十几个大泡。

1973年7月,柴金良在隆昌三中初中毕业后,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并担任生产队民兵排长。他带领民兵参加军事训练,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搞科学实验田。为了丰富社员文化生活,柴金良将生产队的民兵组织起来,成立业余宣传队,深受乡亲们欢迎。柴金良从多方面关心照顾70多岁的孤寡老人陈爱章,常年帮老人打柴、担水,并时常在经济上接济他。柴金良回乡务农期间,一直积极上进,无私助人,一心为公,被县、公社评为先进生产者、优秀团员、学雷锋积极分子。

1975年春,柴金良应征入伍到沈阳军区某部服役。1979年被提拔为干部,先后历任班长、司务长、副指导员、指导员。柴金良热爱部队,以连队为家,把满腔的热情倾注给了连队。入伍13年,他没有回家和父母团过一次年;结婚7载,有6个春节是在连队度过。他多次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奋力救护人民群众和战友的生命,先后荣立三等功3次、二等功1次,被师、团塑为“模范指导员”“基层干部标兵”。柴金良处处以身作则,与全连同志团结奋斗,努力工作,使连队全面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被军、师树为“教育训练先进连”“后勤建设标兵连”,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各1次。

1977年7月,柴金良所在连队正进行紧张的国防施工。战士李正贵在2米多深的坑道内作业,在一旁施工的柴金良发现坑上的泥土裂开了一条大缝。“不好,要塌方!”他喊着便冲了过去,将李正贵推出了坑道。柴金良刚一跨出,垮塌下来的泥土就封住了坑口。

1979年8月,柴金良被派到吉林省梨树县于家乡搞民兵军事训练。在进行手榴弹实弹投掷时,民兵王玉河失手将手榴弹甩在了身后3米开外的地方。已经拉掉导火索的手榴弹滋滋地冒着烟,王玉河惊得呆立着。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柴金良飞身按倒了王玉河,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他。王玉和安然无恙,柴金良的腿部被弹片划伤。

1987年5月,柴金良所在部队奉命开赴大兴安岭扑火救灾。柴金良代表全连向团首长请战当“尖刀”、打头阵,承担了全团扑火突击队的重任。在古连火场,打防火道没有工具,他带头用双手拨、用指头抠,全然不顾手掌磨起了泡,指尖抠出了血。经过三天三夜顽强奋战,全连开出防火道950米,扑打火头26个。在3次被大火包围的危险时刻,他组织连队突围,用身体为战友们滚出安全通道,每次都是最后一个撤离险区。连队在连续两天没水喝,炊事班从10多里外送来半桶水时,柴金良对大家说:“干部党员靠后,让战士们先喝!”大家推来让去,他却是滴水未沾,又继续投入扑火中。这次扑火救灾,连队被军区荣记集体一等功,柴金良本人荣立二等功。

烈士证明书

1987年9月23日早晨5时许,柴金良组织战士正在灌注睛纶污水处理沉淀池进行紧张施工。黑龙江省水利厅第五工程处工人关吉孝驾驶一辆满载混凝土的159型翻斗车,意外滑入由脚手杆支撑、距池底3.60米高的人工作业台,平台被翻斗车压得嗄嗄直响并向下沉。就在作业台即将坍塌的一瞬间,柴金良从6米外的安全地带奋力冲向险区,先后推开在险区作业的8班新战士周长兴和9班副班长吴同俊,并将大队长王相林拽到身后。随着一声巨响,作业台断裂塌方,翻斗车下跌砸在柴金良身上,致使骨盆碎裂,双侧股动脉被砸断。两名战士脱险,王相林得救,柴金良却身受重伤,经大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23日早晨6时17分光荣牺牲,年仅34岁。

1987年10月5日,大庆石化总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步兵师在大庆为柴金良举行隆重追悼会。

1987年10月3日,某步兵师党委作出《关于开展向柴金良烈士学习活动的决定》。《决定》指出:柴金良同志的牺牲,在大庆引起了强烈反响。柴金良同志的行为,是抢险救人,英勇牺牲,他的死是壮举。号召全师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干部战士、职工、家属,广泛开展向柴金良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他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牺牲精神;学习他服从大局,抛家舍业,扎根基层,献身国防的崇高思想;学习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优秀品德;学习他支持改革,献身四化的政治觉悟。

1988年3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的命令,授予沈阳军区某部炮兵连原政治指导员柴金良烈士“无私奉献的模范指导员”荣誉称号。命令指出:“柴金良同志是人民的好儿子,是我军优秀的基层政治工作干部,是广大干部战士的楷模。”中央军委号召全军同志向他学习。

(资料来源:《隆昌县志(1986-2002)》)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李国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