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中(1920—1947),原名仇康阜,谱名仇善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乐清县委组织部长、温岭县大荆区特派员。
1943年3月,陈爱中参加浙东区党委举办的第一期党训班学习,被区党委留在四明山区工作,以开设米店为掩护,任中共姚慈县沿江区特派员。1944年1月初,陈爱中调任中共鄞慈县委组织部长,负责领导秘密系统。9月底,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奉命北撤,浙东区党委留下少数干部坚持四明的斗争。陈爱中受命任中共鄞县特派员,率领十几名脱产的地下党员,活动在鄞慈、鄞奉边界,树立党的旗帜,保存实力,以待时机。
为适应斗争需要,便于开展工作,陈爱中将鄞西划为山区和平原两个区,并兼任山区区委书记。他对地下党员逐个考察,接上关系,恢复和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1946年9月,陈爱中调任鄞慈镇地区特派员(简称宁波特派员),负责三北平原地区的恢复工作。在宁波,陈爱中还领导地下党在县学街开设“公平柴行”,与江北美球袜厂同为两个地下联络站,以商人身份为掩护,从事革命活动。
1947年3月11日,陈爱中率部分武工队员,在赵士炘、沈宏康等同志协助下,夜袭镇北国民党窑湖乡公所,缴获步枪14支、子弹300余发,枪毙了作恶多端、侵吞公款的乡总干事沈大毛。
同年4月12日,由于叛徒出卖,陈爱中在宁波“公平柴行”联络站工作时,被国民党特务逮捕。15日,陈爱中被押解到杭州,由特种刑庭审讯。在狱中,敌人用酷刑威迫,妄图使陈爱中招供,但陈爱中坚贞不屈,不吐一字,并继续领导难友同敌人作斗争。11月6日,陈爱中在宁波江北岸草马路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