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栋

来源:中华英烈网责任编辑:高千一2017-11-15 19:11

邓国栋,字任之,1905年农历五月初六出生在山西省河津市东黄村一个富裕家庭。1913年,邓国栋入本村私塾,1920年考入河津第一高级小学,1923年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这所学校是社会主义青年团太原地方组织开展工作的主要阵地。团组织创办的青年学会、平民小学、成人夜校,成为邓国栋活动的重要场所。1925年春,他参加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9月转入中国共产党。

从1925年春开始,邓国栋先后参加了省城学生五一八反房税运动、支援五卅反帝爱国运动和省城工农商学界万余人的反帝游行集会。同年6月,他以太原市学联和省城“沪案后援会”工作人员的身份,前往榆次晋华纱厂,讲述“五卅”惨案发生的经过,揭露帝国主义残杀工人的罪行,激发工人群众的反帝爱国热情。1926年初,山西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太原地方执行委员会,下设工运、民运和青年学生运动委员会,邓国栋负责职工运动委员会的工作。1927年3月,山西全省已有三十多个县市建立了党的支部,工农革命斗争步步深入,邓国栋被推举为中共太原执委委员兼任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他把工作重点转向太原兵工厂和阳泉矿区,在兵工厂工人和煤矿工人中发展了大批党员。他以赤色太原总工会为核心,组织起一支万余名工人参加的革命队伍,同国民党右派黄色工会相抗衡,掀起了工人运动新高潮。7月,太原地区一片白色恐怖,邓国栋被当局命令通缉,回到河津老家。八七会议后,邓国栋告别乡亲和父母妻子,前往夏县下留村参加河东地区党的会议。会上,他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和省委对河东工作的指示。1928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召开省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新的方针路线,邓国栋作为省委委员参加了大会。2月27日夜,邓国栋在祁县召集的县委扩大会上,传达省委会议精神,部署党的工作时,不幸被捕。在国民党山西“清党委员会”审讯时,邓国栋受尽严刑拷打,但他始终坚贞不屈。经过几个月的初审,邓国栋的案子被移交地方法院审理。当时,地方法院院长邹修文和审判书记原子明都是河津人。判决前,他们都私下找邓国栋说:“国栋,念记咱们是同乡,只要你把共产党在山西的组织讲清楚,什么事情都好办。”邓国栋毫不领情,冷答道:“山西共产党就我一人,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要杀就杀,你们看着办吧!”其父邓海燕到监房看邓国栋时,他安慰老人说:“没有什么值得难过的,你老回去吧。”后来听说父亲要出钱营救他出狱,他随即给家里写信说:“我花您老人家的钱不少了,你可以把营救我的那笔钱用于穷苦人民……”

由于长期刑讯折磨,邓国栋四肢被打残,饭食难进,气息奄奄。他知道自己活不了几天了,对同室难友说:“我们以未亲眼见到苏维埃政权在山西实现为憾,盼以革命武装反对反革命武装,求得革命彻底胜利……”这就是邓国栋的临终遗言。不久他便在狱中牺牲。时年仅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