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中国共产党万岁!”22岁的王廷璧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与其他6名共产党员共同在行刑前高呼口号,用生命彰显了共产党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和不畏强暴、英勇顽强的英雄气概。
王廷璧,男,1906年生,陕西旬邑人,1925年考入西安新民中学。在上学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他返回旬邑,与许才升等人以任教为掩护,宣传革命统一战线思想。
1927年夏,王廷璧等人发动农民,组建了旬邑县农民协会。之后,王廷璧协助许才升组织师生走向社会,与县城附近的200多名农民游行示威,反对苛捐杂税,向当地政府提出“反对预征钱粮”“清理地方财政”“取消苛捐杂税”等10项要求,迫使县政府将预征钱数减去一半。12月,王廷璧等3人因散发进步传单被逮捕入狱。入狱后,3人惨遭酷刑,但王廷璧痛斥敌人罪行,据理辩驳,坚强不屈。
1928年5月7日,旬邑农民暴动后,王廷璧等人被解救出狱,并前往淳化县发动农民围城,策应旬邑斗争。31日,由于叛徒出卖,王廷璧、许才升等7名共产党员被逮捕枪杀。枪杀前,家人背着王廷璧买通行刑人员,不向王廷璧开枪,并嘱咐他听枪响就倒下。枪声响起,王廷璧之外的6人陆续倒在血泊中。王廷璧不愿苟且偷生,枪响后仍直立不倒,且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等革命口号,终被刽子手枪决于张洪镇,时年22岁。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王廷璧等共产党人虽遭敌人杀害,但他们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沉重打击了国民党当局的反动统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陕西革命斗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文字整理: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