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华,又名陈苏华,女,海南文昌县(今文昌市)人。早年在广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后留学苏联,精通俄语。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按中共党组织的指示以个人名义参加中国国民党。“中山舰事件”前,她曾同共产党员、中山舰舰长李之龙等在中山舰开展党的组织活动。1925年底,当选为广东省妇女解放协会候补执行委员。1926年1月中旬,国民革命军南征琼崖讨伐军阀邓本殷,陈三华作为国民党中央党部特派员随国民革命军赴琼,留在府海地区,任广东省妇女解放协会琼崖分会主任。2月初,中共琼崖特别支部在海口成立,接着成立国民党琼崖特别委员会,她与罗汉、王文明、吴国鼎等7人任执行委员。3月,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右派制造“中山舰事件”后,陈三华退出国民党,转入从事工农运动和参与组建中共琼崖地方党组织的活动。6月,陈三华参加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共琼崖地方委员会委员兼妇女部长,是中共琼崖地委13名委员中唯一的一位女委员。同年秋,为适应形势发展,中共琼崖地委决定创办中山女子学校,委任她为该校校长。
1927年12月,陈三华在广州参加了著名的广州起义。1933年,她与丈夫黄邦荣一道在中共厦门中心市委机关工作,负责联络和接送海外革命同志。1935年,她受组织派遣到上海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39年后,调到江苏苏北新四军军部工作。1943年,陈三华在苏北的一次战斗中牺牲。
(文字整理:游宪军、程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