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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曦晨:宁可坐穿牢底也决不叛党

来源: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责任编辑:赵镭饷
2024-07-19 09:19:00

1933年,李曦晨因叛徒出卖,被判5年徒刑。在国民党的监狱里,他不畏严酷刑讯,把铁窗作为舞台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三闯山东反省院,利用流押机会传播革命真理;誓言宁可坐穿牢底,也决不叛党,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出狱后,李曦晨参与组织成立了临淄青年学生抗日志愿军训团,成为鲁中地区一支重要抗日武装。

李曦晨,原名世光,字梅秋,1912年1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临淄县敬信乡(今临淄区齐陵街道)齐家终村。自幼聪慧,读书以来一直名列前茅。1930年,他考入山东省立第四师范。在中国共产党员、国文教师马同贵(又名马石庵、马千里)的影响教育下,他在四师参加了“社会科学研究会”和“左翼作家联盟”等进步团体并很快成为核心骨干。

1931年5月1日,李曦晨在中共地下党的指导下,组织四师、省立十中、师范讲习所、商业学校的数百名学生举行飞行集会,进行“停止内战、团结抗日”的宣传活动。在地下斗争中,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随即担任了中共益都县委员会青年部长、四师支部书记。1932年8月,益都县委遭受破坏,他被任命为益都县党团联合委员会(即临时县委)书记。他重新整顿了十中支部,建立了北官营支部,并创办秘密革命刊物《赤锋报》。

1933年3月3日,李曦晨在益都城里卫街新华客栈主持党团联委会议,因叛徒出卖被捕。李曦晨在国民党第三路军军事法庭,身受各种严酷刑讯,始终以抗日爱国无罪来答辩,最后被判5年徒刑,交山东高等法院看守所关押。1934年5月,转押山东第五监狱。不久,他领导全狱难友为争取改善伙食和保障阅读书报的权利,开展了长达6天的绝食斗争并取得了胜利,他被推为首任“犯人”伙食代表。国民党山东司法当局畏于李曦晨的斗争精神,又把他转到山东省政治反省院。到院不久,他又连续两次发动绝食斗争,强烈要求改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同时对他的无辜判罪提出申诉。反省院被搅得难以应付,又将他转押益都东关山东第四监狱。益都教育界师生和各界人士闻讯后,纷纷到狱中探望他,声援他的斗争。第四监狱管理人员怕出变故,又把他转回反省院。国民党狱政当局看到李曦晨走到哪里,哪里就出现反抗,于是又以“劫持群众,排斥训导”的罪名,加判5年徒刑,并采取了残酷的“流押”手段,先后轮流关押到章丘、桓台、临淄、临朐、益都等县看守所,每处看押最长不过一月,使李曦晨疲于奔劳,不得安宁,妄图以此消磨他的革命意志。不料,李曦晨却利用流押机会,传播革命真理。临朐县看守所长被其感染,称李曦晨是“有学识的爱国青年”,并越级向省司法当局为李曦晨鸣冤申诉。吓得山东司法当局第3次把他押回反省院,不敢再流押他处了。1937年秋,日军逼近济南,反省院迫于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协定,在监狱门口贴张纸条说:“谁想出狱,签个名即可。”李曦晨等不予理睬,力争无罪释放。又几日,反省院的训导主任王育民在逃走之前,跑来对李曦晨等三人说:“恁这三个不怕死的人啊!快走吧,什么手续也不用办了。”李曦晨和胡维鲁等3人才堂堂正正出狱。

李曦晨出狱后,首先去寿光与中共鲁东工委取得联系,然后赶回临淄西关小学找到同学友好、进步志士李人凤、陈梅川、崔栋生等人,多方策划,组织了临淄县青年学生抗日志愿军训团。根据斗争的需要,军训团编为三大队。李曦晨为了加强共产党对部队的领导,1938年2月6日去寿光向中共鲁东工委作了汇报,取得了鲁东工委的直接领导和广饶、益都、寿光、博兴各县委的积极支持,派杨涤生、岳拙元等多名共产党员前来三大队。大队设政治处,连队设政治指导员,建立了一系列政治工作制度,李曦晨任政治处副主任。4月初,李曦晨在党组织的决策下,协助大队长李人凤驱逐了窃据梯队司令职务的复兴社分子王尚志。到1938年6月,三大队两个中队发展到十一个中队(连),并建立了自己的兵工厂、军医院和被服厂。7月7日,三大队改编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三支队第十团,李曦晨任团政治处主任。

1939年9月,三支队成立独立团,李曦晨任团政治委员。12月10日,支队司令部和独立团挺进莱芜县茶叶口以北地区,与日军遭遇。李曦晨立即率独立团抢占西周峪西山阻击敌人,不幸中弹牺牲,年仅28岁。

为了永远纪念烈士,195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在临沂市城东修建了烈士纪念碑,碑上镌刻着烈士李曦晨的英名;在淄博市临淄区烈士纪念堂里,也记载着李曦晨烈士为党和人民建立的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