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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抗战家书丨吉鸿昌致妻书(1934年11月24日)

来源:《重读抗战家书》 责任编辑:叶梦圆
2020-08-13 23:43:50

吉鸿昌致妻书(1934年11月24日)

吉鸿昌与妻子

红霞吾妻鉴:

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人终有死,我死您也不必过伤悲,因还有儿女得您照应。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干等用。我笔嘱矣,小儿还是在天津托喻先生照料上学,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继母已托二、三、四弟照应、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家书导读:

这封家书是吉鸿昌将军在就义当天,写给妻子胡红霞的诀别信。

吉鸿昌被捕后,敌人使出种种手段,迫害逼供。吉鸿昌大义凛然地说:“我是共产党员,由于党的教育,我摆脱了旧军阀的生活,转到工农劳苦大众的阵营里头来。我能够加入革命的队伍,能够成为共产党的一员,能够为我们党的主义、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这正是我毕生最大的光荣。”“我为抗日而死,死得光明正大!”他高呼:“抗日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从容就义。

家书第一句“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仅仅十一个字,表现了吉鸿昌为争取民族解放、实现革命理想,捐躯赴难、视死如归的革命豪情。“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干等用”一句,表明吉鸿昌早已认清国民党当局反共反人民的丑恶本质,暗示妻子不要四处奔走、百般营救,不要变卖家产聘请法国律师阻止国民党政府“引渡”。他告诉妻子不要过于悲伤,要悉心抚养儿女;嘱托弟弟照应孝敬老人,字里行间体现出吉鸿昌对家人的无限眷恋和热爱。有国才有家,吉鸿昌以鲜血和忠诚,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和革命者的伟大与光荣。

背景资料:

吉鸿昌(1895—1934),原名吉恒立,字世五,河南扶沟人。1913年,加入冯玉祥部队,骁勇善战,屡立战功。1929年,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第10军军长和宁夏省政府主席。1931年,因对“围剿”红军态度消极,被蒋介石解除军权,强令其出国。1932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5月,联合冯玉祥、方振武等在张家口组建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任第2军军长、北路军前敌总指挥兼察哈尔警备司令。同盟军失败后,到平津等地继续从事抗日活动。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法租界被捕,11月24日被国民党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时年3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