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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

来源:新华社 发布:2018-12-12 1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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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实现各项人权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坚持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推进各项人权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加强。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1978年至201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3679亿元增至827122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85元增至59660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增长22.8倍,年均实际增长8.5%。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的200美元提高到2017年的8690美元,超过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中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1978年的343元、134元增长至2017年的36396元和13432元。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22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实际增长18倍,年均增长7.8%。消费层次由温饱型向全面小康型转变。1978年,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57.5%和67.7%,2017年分别下降至28.6%和31.2%。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大幅提高,从1980年的0.423提高到2017年的0.752,逐步从低人类发展水平国家跃升至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在1990年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47个国家中,中国是目前唯一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

人身人格权保障不断加强。宪法确认了公民人格权。中共十九大再次强调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彰显了保护人格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文关怀。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进一步建立了人格权保护体系。民法总则专设“民事权利”一章,其中对人格权作了专门规定。2018年8月,提请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设立了独立的人格权编。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户口迁徙政策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2017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35%,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中共十八大以来,共为1400余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落户,全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严格依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信息安全。2017年,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了一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事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案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现行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石,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014年以来,中国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8年6月,31个省(区、市)均开展了承包地确权工作,承包地确权面积达13.91亿亩,建立完善土地承包合同1.89亿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35亿份。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工作权得到有效保障。中国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就业体制机制。1978年至2017年,中国就业人员从40152万人增至77640万人,年均增长961万人,超过总人口增速。城镇新增就业自2003年建立统计制度以来,年均实现新增就业人数11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处于低位,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1978年的615元增长到2017年的76121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7.7%。劳动者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权、女性劳动者特殊劳动保护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项权利得到依法保障。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稳妥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7年,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力保障劳动者工作生产安全。

社会保障权享有日益充分。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拉动世界社保覆盖率提高11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25亿、1.91亿、2.3亿,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口超过13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1.5亿人,覆盖全国82.81%人口。中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自2005年起,连续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8年的490元。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能力。2016年,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上线,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

受教育权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中国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切实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以不低于4%为目标,2012年至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累计接近21万亿元。国民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3年提高到2017年的9.6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5年。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17年,全国幼儿园数量达25.5万所,比1978年增长55.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9.6%。颁布修订义务教育法,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2017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学校21.9万所,在校生1.45亿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3.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8%,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已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2017年,全国共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2.46万所,在校学生3971万人,比1978年增加2167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4.9%,比1978年提高54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8.3%,已超过世界中高收入国家86.7%的平均水平。高等教育蓬勃发展。2017年,全国共有高校2913所,在校生规模达3779万人,毛入学率达45.7%。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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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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