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军转安置作出四个放宽规定

来源:解放军报法人微博作者:董强责任编辑:康哲
2016-08-31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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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解放军报》法人微博@军报记者8月31日消息,记者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获悉,中央13号文件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作出“四个放宽”规定:放宽安置地去向条件,放宽师职干部转业年龄条件,放宽自主择业军龄和职级条件,放宽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干部到地级城市安置条件。

今年有5.8万名干部转业地方工作

2016年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安排大批干部转业的第一年。记者从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获悉,全军和武警部队今年共有5.8万名干部转业地方工作。

10个省市明确表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部署要求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安排大批干部转业的第一年,河北、北京、辽宁、上海、浙江、陕西、江西、山东、广东、福建10个省市领导讲话表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明天(9月1日)见报的《解放军报》将以专版形式摘录他们的讲话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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