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18名英烈感人至深的抗战家书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张磊峰责任编辑:吕欣彤
2015-09-17 04:08
光明正大 从容赴死

红霞吾妻鉴:

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人终有死,我死您也不必过伤悲,因还有儿女得您照应。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等用。我笔嘱矣,小儿还是在天津托俞先生照料上学,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继母已托二、三、四弟照应,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国昌、永昌、加昌诸弟鉴: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嘱托奉养继母之责,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负父兄之托也。

欣农、仰心、遐福、慈情诸先生鉴:

吾先父所办学校校款,欣农、遐福均悉,并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绅办理。所虑者,吾死后恐吾弟等不明白之处,还要强行分产,诸君证明已有其父遗嘱,属吕潭地方学校,为教育地方贫穷子弟而设,款项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产也,学校款,诸弟不必过问。

家书背后

吉鸿昌(1895年—1934年),字世五,原名吉恒立,河南省扶沟人。1913年入冯玉祥部,从士兵递升至军长,骁勇善战。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遭特务暗杀受伤,被法租界工部局逮捕并引渡给北平军分会。24日,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

吉鸿昌走上刑场前的几个小时,写下了给亲友的家书,托付养育子女、孝敬长辈、办好地方学校等事宜。信中充满了对妻子儿女的深深爱意,对自己不能孝敬父母的遗憾,对家乡教育的牵挂。写完信后,他从容地走上刑场,以手指为笔,写下浩然正气的绝命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他慷慨陈词:“我为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枪,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给我拿个椅子来,我得坐着死。”坐在椅子上,他又向敌人说:“我为抗日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后挨枪。你在我眼前开枪,我要亲眼看到敌人的子弹是怎样打死我的。”壮烈牺牲时,吉鸿昌将军时年39岁。

读信有感

读完此信,即刻被吉鸿昌走向刑场时“恨不抗日死”、死不能“跪下挨枪”、死了也不能“倒下”的气节深深感动。中华民族能在风雨沧桑中挺直脊梁,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批为捍卫民族尊严而坚贞不屈的仁人志士,靠的就是他们身上这种绝不屈服、血战到底的民族气节。

战争年代,在敌人十倍于我的塔山阻击战中,我连官兵手拿简陋的武器装备,在骆驼山舍生忘死阻敌6昼夜,铸就了“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勇于牺牲,敢打必胜”的塔山精神。如今,作为换装转型的第一梯队,我们将继续弘扬抗战精神,永葆大无畏的民族气节,把塔山精神化作凝聚军心的精神支柱、备战打仗的强大动力、履职尽责的行动指引,切实肩负起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

“塔山英雄团”“骆驼山连”指导员   何 跃 

(《解放军报》2015年09月17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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