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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海上重大安全威胁,加速构建我国海上战略预警体系

来源:中国国防报-军事特刊作者:黄河清责任编辑:张琴2014-12-03 09:28

海上战略预警体系的初步构想

增强情报获取和分析评估能力。扎实推进和完善海上战略预警能力建设,首要的是要搞好战略情报的获取、分析和评估。海上战略预警属于情报分析领域,是对海上重大安全威胁的预先警报,具有超前判断性。海上战略预警的超前判断能够在迫在眉睫的海上重大安全威胁来临之前,为决策者迅速定下决心、做出及时应对提供情报支援保障。但有时在海上战略预警过程中,由于情报获取能力不足或者分析评估能力不足,对情况做出不当的分析和判断,如果决策者没能对情报做出有效甄别,一经采用,就可能会出现战略误判和反应不当,造成被动和损失;同时,复杂多变的海上安全环境使得准确判明敌方战略意图变得更为困难。为防止由于情报获取和评估能力的不足造成决策出现战略误判和反应不当,必须增强对不断变化的情报信息进行及时获取和精准分析评估的能力,及时准确把握敌方战略意图和动向,这是成功实施海上战略预警的前提和关键。

预警范围向纵深拓展、立体延伸。实现国家海上安全既要保障国家海上空间安全,又要维护国家海上利益安全。海上安全空间范围的界定由“权利边界”与“利益边界”,主要由“利益边界”所决定。前者是静态和有限的,后者是动态和无限的。“权利边界”维护的是主权或领土安全,侧重生存安全;“利益边界”保障的是利益安全,侧重发展安全。在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前,“权利边界”和“利益边界”基本上是一致的,海上安全主要是对国家生存问题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国家利益不断向外拓展、海上利益范围不断扩大,“利益边界”逐步延伸并超越“权利边界”,成为国家海上安全空间的边界,海上安全空间范围大大拓展。

作为维护国家海上安全的有效途径,海上战略预警必须发挥“千里眼”的作用,将预警的范围涵盖至国家海上利益所到之处。我国海上安全空间十分广阔,从近海到远洋,从海底至上空,呈现立体多维的特点。与此相适应,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在预警范围上也必须立足纵深拓展、立体延伸的原则,不仅要密切跟踪近海安全威胁,还要密切跟踪远洋安全威胁;不仅要密切跟踪海面安全威胁,还要密切跟踪海面之下和海洋上空的安全威胁。

优化海上战略预警资源配置。海上安全力量是保障和维护海上利益安全的坚强后盾。我国海上安全力量是一支集海上军事力量和海上执法力量为一体的综合力量体系。海上军事力量是保障国家海上安全的支柱。在平时,海上军事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现役部队、边海防部队、海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在战时,则又包括陆、海、空、二炮等根据特定作战任务编组的海上联合作战力量。国家海上执法力量是国家平时维护国家海上利益安全的重要力量。

在保障和维护国家海上安全的过程中,不同的海上安全力量因职能和任务的不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海军现役部队无论在平时或是战时都是国家海上安全最坚实的保障力量。海军的战略能力包括战略预警能力、战略反击能力和战略威慑能力等。包括海军在内的人民解放军现在拥有手段多样和体制健全的情报部门,在海上战略预警方面能够大有作为。战略预警能力是增强和提高战略反击与战略威慑能力的重要基础和手段,海军在提升国家海上战略预警能力建设中必须发挥关键作用。

国家海上执法力量,是国家为实施对管辖海域实时监视,并监督检查海洋法律、法规在海洋资源、空间、环境开发和保护活动中的遵守情况而建立的海上专门监察力量,是国家平时维护海上安全利益的重要力量。海上执法力量主要通过实时监视和专门监察来维护国家海上利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能够发现和跟踪海上安全威胁的发生与发展,在有些情况下能够发挥战略预警的重要作用。新成立的中国海警在维护国家海上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海上战略预警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海上安全力量的预警效能,必须对战略预警资源进行整合。整合战略预警资源,不是另铺摊子重新建设,也不是对现有资源简单组合,而是要对国家和军队预警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产生最大效益的共生效应。

明确海上战略预警任务。我国是陆海复合型国家,陆上安全形势相对稳定,海上方向成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安全威胁相对集中的方向。从西北太平洋到黄海、东海、南海,我国与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在海上相邻相向,间隔距离近,既具有与海上邻国发展区域性政治经济合作优势,同时又存在岛屿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争议,目前尚未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在西太平洋方向面临着带有冷战烙印的岛链封堵。这些方向是我国海上安全威胁最为集中的方向,是未来海上安全危机甚至海上局部战争最可能爆发的方向。密切跟踪海上重大安全威胁动向,及时发现威胁征候,准确查明威胁来源,是海上战略预警的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