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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国旗岂容诋毁亵渎

文 | 杨林波

开栏的话:走进群众就是走近了真理,就容易找到良策。国防动员系统各级各类人员常年工作在第一线、处在社会各层面,对军营内外的发展变化感受最直接、最深刻,对各种风气了解最真实、最全面,对存在的问题看得最清楚、最明白。今年杂志新开的“谈事说理”栏目,就是以包容开放的心态、一针见血的精神、精简朴实的文字,传百家之声、纳群众之言、扬向上之风。

神圣国旗岂容诋毁亵渎

● 杨林波

前不久,有媒体刊出了一则“侮辱国旗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广泛热议。

据报道,被告人薛某为发泄情绪,采用撕扯、焚烧等方式故意将悬挂在地铁站入口处的国旗损毁,并用随身携带的手机拍摄损毁过程发至个人微信朋友圈,造成恶劣影响。最终,薛某被当地法院以侮辱国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无独有偶,前些年广东一男子在舞狮表演过程中因践踏国旗被刑拘、浙江一醉酒男子因故意踩踏侮辱国旗被判刑、云南两女子因肆意拖行踩踏国旗被严惩……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和尊严,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国家、对民族的崇高敬意和深厚感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别极端分子肆意践踏和侮辱国旗,既是对国家尊严的亵渎,也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心,政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惩罚,不仅惩治了侮辱国旗的犯罪行为,也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对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

五星红旗是革命先烈用热血染红的,是亿万中华儿女共同擎起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尊重爱护国旗、正确使用国旗、一起守护国旗。

国旗神圣,不容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