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矩阵 中国民兵

锻造尚武专武精武的专武干部队伍

文 | 辽宁省辽阳军分区

习主席指出,基层是部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专武干部身处基层武装工作一线,肩负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在基层落地落实的职能使命,是国防动员支撑打赢未来战争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之后,建设打仗型国防动员目标指向愈加清晰、参战援战保战的要求愈加迫切,锻造一支尚武专武精武的专武干部队伍是形势所迫、使命所需。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近年来,军地各级高度重视基层武装干部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层武装工作成效、服务后备力量建设大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兵员征集、民兵整组等国防动员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但从调研中也发现,基层武装干部专武不专配、专武不专管、专武不专责、专武不专心、专武不专业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专武干部队伍备战打仗能力生成和国防动员准备质效提升。对此,各级必须认真研究、倾力解决,从完善选拔、培训、兼职、考核、保障等机制入手抓实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从而推动国防动员工作在基层落实落细、国防动员准备在一线走深走实。

完善选拔机制,解决好专武干部任用问题。一是严格选拔标准。由军事机关和地方组织部门根据人民武装工作特点,将专武干部岗位纳入公务员招录计划,对专武干部的军事素质、工作经历、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年龄条件等选拔标准进行具体细化,明确硬性条件;建立“武装部长后备干部”制度,每年底由人武部会同地方组织部门从专武干部、军转干部中挑选优秀人员列为后备对象。二是严肃任免程序。由人武部针对专武干部空缺岗位提出需求,落实提名人选、组织联合考察,尔后由县级党委审批、人武部任命,报军分区备案。适时召开由第一书记参加的任职命令宣布大会,组织专武干部任前谈话、受领任务,任免程序、任命仪式要正规严肃,激发使命感、责任感。三是严明使用原则。严格落实“武装部长年满50岁、武装干事年满45岁,以及在基层人民武装工作岗位上任职满20年应予以交流”的要求,促进新老更替;充分借鉴地方党政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成功经验,加大调控力度,特别是要疏通出口,使专武干部队伍更有活力、更有干劲。

完善培训机制,解决好专武干部素质问题。一是坚持集中培训提高专武能力。严格落实大纲规定的训练内容,由军分区每年组织专武干部集中培训、资格认证,通过深化教育增强专武干部职能意识,树牢“姓军尚武”的属性;同时适时组织专武干部到县级人武部进行岗位轮训,使其尽快熟悉工作,提升专武能力。二是坚持以会代训提高抓建能力。充分利用民兵整组工作会议、征兵工作会议、军事训练会、专武干部例会等时机,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武干部抓好武装建设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谋划能力;每月组织专武干部例会,学习军事法规、上级指示,进行体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增强专武干部依法抓建能力。三是坚持实践促训提高务战能力。组织专武干部瞄准形势任务、力量资源、能力要求研练战法,把遂行各种行动任务当成用兵、练兵、强兵的主战场,在点验拉动、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重大活动中历练作风、锤炼本领,不断提高遂行任务的筹划组织、指挥调度能力。

完善兼职机制,解决好专武干部专武问题。一是从严审核审批。对现行惯例大多是专武干部兼两职以上报人武部审批的做法及时作出修改,明确只要兼职就应报人武部审批;与主业关联度不大或占据过多时间、牵扯过大精力的兼职要压减控制;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期间,基层武装干部必须专武专干、专职专责,不得兼职其他工作。二是限定兼职上限。明确兼职紧贴主责主业,数量上限从严把控。人武部积极会同地方党委对专武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切实为专武干部聚焦主业减负松绑,促进专武干部思想归正、履职归位。三是防止反向兼职。乡镇(街道)党政副职和其他岗位人员不兼任武装部长或干事,保证专武干部能以主要精力抓武装、管武装。

完善考核机制,解决好专武干部评定问题。一是推行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制度。对初任专武干部,有军事工作或基层武装工作经历的,培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没有军事工作或基层武装工作经历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考核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履职尽责不力、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二是推行党管武装绩效考评制度。每年军地联合组织专武干部德、能、勤、绩、廉考核,常态对专武干部学习、训练、工作和完成大项任务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价,及时报党委政府备案;把考核结果与目标绩效挂钩、与表彰奖励挂钩、与成长进步挂钩,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用人氛围。三是推行武装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参照地方综治、纪检、审计工作“一票否决”办法,对落实备战打仗、遂行急难险重任务、参加重大演训活动出现重大失误、严重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和专武干部严肃问责,把板子打到主责主管人身上。

完善保障机制,解决好专武干部动力问题。一是突出政治关心。建立市级统筹、县级落实的优秀专武干部选拔调整使用机制,每年由人武部会同同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考察认定、择优推荐专武干部,军分区联合同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核,按照一定比例向县级党委推荐。二是提高岗位待遇。省级层面可在政策上明确乡镇武装部长为同级党委成员、副职领导职务,参照当地综治、纪检、信访等岗位津贴标准,设立专武干部岗位津贴,让专武干部劳有所得、劳有所获。三是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开展“人武之星”、“先进专武干部”评选活动,有效激发专武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内动力。省级党委、政府和省军区每3年左右联合表彰一批“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专武干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武装、支持武装的浓厚氛围。

(执笔:高海军、曹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