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正规“四个秩序”
■杨 欢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针对部队在战备训练、日常管理、官兵生活等方面共性问题,突出军队备战打仗主责主业,紧贴实战规范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积极回应官兵合理诉求,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活力。比如,对战备物资保管、紧急集合组织、重要时节战备等战备秩序方面,对军事训练管理、战时管理研练、军事体育达标等训练秩序方面,对军人职责、值班、行政会议、请示报告、交接、接待等工作秩序方面,对一日生活、内务设置、请假销假、军人健康管理、伙食管理等生活秩序方面,均作了完善。这些都是为了构建随时能打胜仗的战备秩序,构建与实战化训练相匹配的训练秩序,构建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工作秩序,构建利于练兵备战、利于作风养成、利于官兵成长的生活秩序。
“四个秩序”是军队各项建设和工作关系的总和,是治军能力和水平的外在体现,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作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就要重塑“四个秩序”,把全面从严治军落实到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进一步转变治军方式。随着我军武器装备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员结构不断变化、职能使命不断拓展,对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级领导机关应加快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从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破立并举、综合施策。推动行政方式法治化、职责权限清单化、任务安排统筹化、组织实施高效化,培养官兵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优良的战斗作风,确保部队始终保持旺盛斗志和强大战斗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严格部队教育管理。各级应深入研究官兵成分结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官兵关系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严格要求与热情关心相结合,坚持纪律约束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发扬我军尊干爱兵、官兵一致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等优良传统,进一步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环境氛围。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完善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军队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增强军队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进一步治松治散治虚治软。兵以治为胜,治以严为要。各级应坚持训管一致、教养一致,全面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额不落一人、全时空不留死角、全过程不搞变通。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引导官兵自觉把“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作者单位:63936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