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将戚继光的练兵方略
■程柏华 刘 凡
抗倭名将戚继光对练兵颇有心得,其所著《练兵实纪》和《纪效新书》,集中体现了他对练兵、用器以及明纪等要义的理解与思考,是其戎马生涯练兵方略的凝练总结,堪称中国古代治军理论的典范。
严把选兵标准。明朝的基本武装力量是各地卫所,但到明朝中叶,各地卫所处于严重废弛状态,根本不能满足抗倭的实际需要。清代张廷玉所著《明史》中曾有这样一段记载:“继光至浙时,见卫所军不习战。”历经高家楼、岑港等数次战役,戚继光深感明军体制的落后和军纪的废弛,明确意识到军队风貌不改,练兵寸步难行,因而决心改革军制,罢去旧部,重新募兵练兵。
在选兵标准上,不同于以往偏好于体能武艺的刻板要求,戚继光更为喜好吸纳纪律性强、英勇善战的人员进入军队。《纪效新书》有云:“第一可用,只是乡野老实之人。”所谓乡野老实之人,多指身体粗壮,秉性敦厚的人。他们听从号令、遵守纪律,便于将领对其进行管理和训练。“第二可用,乃惯战之人”,而所谓惯战之人,则指有过行伍经历,尤其是见识过战场险恶,英勇善战、敢于拼杀的猛士。除此等“优选”之人外,凡是有“胆气”之人,亦能录用入伍。在《练兵实纪》与《纪效新书》中,戚继光如是写道,“气发于外,根之于心”,战场之上“必胆为主”。他认为,“胆气”可以塑造士气,而士气能助力一支军队克敌制胜;看一个人是否具备“胆气”,可以从其日常谈吐、精神面貌来综合判断。
严格操课训练。选兵时需精挑细选,练兵时亦需严格认真。在戚继光看来,练兵用兵“非严不克”,唯有操课认真、训练有力,才能使士卒在战时身手灵活敏捷,耐力强于敌人,熟悉战阵器具,夺取战场胜利。
在《练兵实纪》与《纪效新书》中,戚继光就操课训练的方法进行了详细论述,总结起来主要包含如下几点:一是师道要严。“教习之道,须先重师礼”。严明师道,要求带兵者认真教授、亲身垂范,士兵认真学习、训练,方能领悟技能要义;二是号令要严。主将既要严肃对待自己发出的号令,取信于将士,“不可临时反复,使三军疑惑”,同时还要熟记并切实执行操令、营令、阵令、禁令以及主将在临机处置时所作出的命令,做到“人人明习,人人恪守”“视死为易,视令为尊”;三是操练要严。在开展训练时,既要严格依据规定动作进行演练,还需要结合将士们的实际情况开展训练,注重锤炼官兵意志、调节官兵情绪,使其既严格听令操练,又保持思维活跃,始终怀有敬畏慎重之心。
严抓教化养成。所谓养成,就是经过训练与教育,使军队自发形成熟练运用本领、认真执行命令的自觉,培养忠君爱民的品德、互相救助的精神,以及压倒一切敌人的气势。练兵过程中,戚继光非常重视军队的教化养成。在《练兵实纪》中,他说道:“是皆因材而加造就。无分智勇,尽可收功”,务使“各奋其所长,而改其所短,破其所疑,此须主将谆谆而诲,刊刻遍及,悬以赏罚,不时抽查。所谓比及三年,有勇知方,此其知方之教乎。”这些话的主旨意思是,只要能够按一定的要求因材施教,就可以通过各种训练管理,使受训者思想觉悟提升,成为合格的将士。
在戚继光看来,要实现教化养成的目的,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善用“感召之道”。他在《练兵实纪》中如此阐述道:“将何有秘?盖有不可以言喻,而可以意受者,感召之道也。忠诚恻怛,实心实行。艰苦居士之先,便利居士之后。知我士情,使众由之而不觉;知敌虚实,使众蹈之而忘危,驱万人以意,而不在于威刑之宽猛;悦万人以心,而不在于财货之重轻。”即是说,若要使前线士卒自觉领会与贯彻决策意图,信赖并听令于将帅指挥,带兵者必须艰苦居士卒之先,便利在士卒之后,以身作则,方能感召教化广大军士,使其把军事生活的要求“行之有素,习成自然”。
严明纪律节制。“兵众而不知律,必为寇所乘”。一支军队只有纪律严明,战场指挥才能做到顺畅高效,士兵们才能闻令而动,令行禁止。“譬如竹之有节,节节而制之。故竹虽虚,抽数丈之笋而直立不屈,故军士虽众,统百万之夫如一人。”在戚继光看来,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节制,则教育训练的成效便难以得到保障。故此,戚继光高度重视制定与推行律法,以此节制将士、振作军心。
由《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可见,戚继光严明纪律节制主要依托如下三种方法:一是严定法规。戚继光制定了极为细致的军纪法规,其中既含有对官兵日常行为的基本规范,也含有防间保密、保持士气、宽待俘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二是以身作则。戚继光认为,“至诚待下,平居之时,视其疾病,察其好恶,实心爱之,真如父子一家,又谆谆忠义之辞,感召乎众”。官兵一致,将领爱兵,士兵们自然会被将帅的诚意感化,将集体视为己身,主动去维护军纪军法;三是公正赏罚。“非有赏罚,孙吴不能以为将。”在戚继光看来,“如该赏者,即与将领有旧仇新怨,亦要录赏,患难亦须扶持。如犯军令,便是亲子侄,亦要依法施行。决不许报施恩仇。有此者,以其所报之罪,加等坐之”。他同时主张,赏罚之间须把握法理与人性的平衡,做到公正严明、宽严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