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纵观世界政党发展史,没有哪一个政党像我们党这样始终坚持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所以能够不谋私利,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正是通过自我革命,我们党才能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
我们党在百年奋斗中不断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及时把这些宝贵经验以党内法规、法律规范等形式固定下来,提升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制度化水平,是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不可避免会遭遇各种各样的考验。越是面对风险考验,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需要推进伟大自我革命。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无论是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还是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都需要建章立制,都离不开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这为我们围绕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围绕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一大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党内法规陆续制定或修订,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执行力度之强、治理效能之好都前所未有,从制度层面夯实了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四梁八柱”,使伟大自我革命不断走向深入。新时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这场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需要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完善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各项制度安排,确保党始终成为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必须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周叶中: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