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党与中国之治】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百年的内在逻辑
作者: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唐任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探索,100年奋斗,中国共产党为新中国成立和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现代化中国,殚精竭虑,戮力前行,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之路,中华民族也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国家治理水平越高、治理能力越强,经济社会发展就越健康繁荣;国家治理不善、治理不力,经济社会发展就丧失了基本前提和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所有国家的共同追求,但是不同国家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形态、路径选择、方式方法却截然不同。中国共产党既不能在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找到现成答案,也不能从其他国家的政治实践中借鉴既定模式,只能根据中国国情和时代变化,采取顶层设计与渐进调适相结合的曲折前行方式,走出一条中国式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之路。
理论逻辑
“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灵魂,它不仅仅是国家治理方式和手段的一种变化,也是权力配置、行为方式和观念上的一种深刻革命。“治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从“统治”到“管理”再到“治理”的演进进程。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詹姆斯·罗西瑙提出“治理”一词,并从治理主体、治理范围、治理向度、治理原则这四个维度进行了界定。
中国共产党近百年来形成的国家治理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探索出的一种创新成果,它有自身独特的概念和话语体系。尽管西方的“治理”与“善治”理论对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演进产生过一定影响,但与西方治理理论和实践比较,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理论有如下特点:
一是治理主体的层次感更清晰。党在治理体系中居于领导地位,是顶层设计者;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非政府组织(NGO)等社会组织在治理中扮演着协同的角色;公民在治理中扮演着参与的角色。
二是治理范围更广泛。不仅仅局限于西方治理中的政治领域,而是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政党等多个领域,以及基层、地方、全国、区域乃至全球等多个层次。
三是治理向度更垂直。与侧重强调水平延展的西方社会相比,中国的国家治理结构是“十字型”治理模式,强调通过顶层设计驱动协同,然后上下互动,纵横结合。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近百年来的国家治理理论的发展,既不是传统国家管理的延续,不是西方治理理论的简单复制,也不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照搬照抄,而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世情、国情和民情相结合的中国化创新性理念,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内容逻辑
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理论也包含了现代治理理论的所有要素,最突出的表现为四大核心:一是基本政治制度,这是国家治理权力产生的方式,中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二是价值体系,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这是中国共产党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行为规范,也是实现公平正义、公众参与、公开透明、程序正当的前提;三是治理体系,这是国家治理结构的功能定位与组织体系相互关联的内在逻辑,涉及运行机制、行政机构、监管型机构、服务型机构,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机制等;四是治理能力,这是国家拥有的智力资源、配置方式和有效使用的能力,包括人力资源、组织资源、财力资源、动员能力、执行能力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就是这一能力的重要体现。这四个要素之间既密切联系,又各自相对独立。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价值体系是前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核心。所以国家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就是要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实践逻辑
中国共产党近百年来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追求与实践是一种先试点、再推广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性模式,大致经历了革命式、运动式、改革式、综合式的治理演进进程,是在党领导下的一整套国家治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设计,它们之间紧密相连、相互协调。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这种实践逻辑,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产生的治理效能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奇迹”“中国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