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连载(22)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编者按:2020年8月下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提纲挈领,以点带面,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鲜明特色。人民网理论频道节选其中篇章连载,以飨读者。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面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中国共产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党的十九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赋予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基础性、战略性地位。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共同推进的过程,法治水平的提升既是题中应有之义,又是贯穿其中的基本支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将法治建设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重大、作用更加突出。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还是妥善应对各类复杂矛盾和严峻风险挑战,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可以说,依法治国的成效直接影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只有充分发挥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才能确保“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实现,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明前景。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是规则之治、制度之治。在现代社会,法治化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标准,同时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面对现代国家纷繁复杂的治理任务,保障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有效运行,必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重要任务,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步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推进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历史和现实告诫我们,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安康,必须依靠法治。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中国共产党在这样的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并非一件易事。只有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才能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同样,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才能依法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才能依法惩治损害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注:本文系该书第九章第三节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