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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军区某装甲旅严格计划管理
“分段休假”提高休假质量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邹文强、特约记者 姜玉坤责任编辑:季桂林2013-11-11 05:38

符合条件的基层官兵一年能两次休假,这是沈阳军区某装甲旅依据休假规定、结合部队实际推出的一个新举措。

10月23日,刚刚休假归队的连指导员张新乔高兴地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年底前还可以休一次假。”据悉,实行“分段休假”制度,符合基层实际,倍受基层官兵青睐。

“分段休假”的前提是严格落实全军统一规定,一年内只享受休假或探亲中的一项,假期计算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旅政委赵立说,“分段休假”好处明显:可以避免重要岗位人员因一次性休完年假而长期脱离岗位;能避免官兵因工作岗位特殊导致年假休不全、休不了的情况。同时,还可满足官兵一年内与亲人多团聚的愿望。以张新乔为例,他、妻子、父母都在辽宁,却分居三地。按有关规定,与家人分居三地的干部每年可享受45天假期。实行分休制后,他和家人都感到了方便和温馨。

按规定,因特殊情况,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士官也可将当年假期分两段安排。旅卫生队上士葛立业说,“我今年休了两次假,第一次选择在5月,与未婚妻拍摄了一套很满意的婚纱照;第二次是前不久母亲生病,我回家照顾母亲10多天。”

该旅保障部副部长梁立武介绍,全旅实行“分段休假”以来,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休假计划,加强督促落实,官兵休假中被召回的情况基本不见了,“补休”现象也少了。

就事论理

用好法规这把尺子

■董 强

年终岁尾“回头看”,一些单位休假落实“缺斤少两”现象依然存在。如果说受任务冲击而调整计划执行,官兵都能理解支持。如果是人为因素导致的,那就颇值得反思了。依法才是好办法,站在法规制度的高度看待休假问题,抓好休假落实,确实大有必要。

一直以来,休假难成为造成官兵思想波动、制约基层建设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其中固然有部队性质特殊、担负任务特殊等客观因素制约,但也不同程度存在着机关关注不够、措施方法不多、落实法规不严等问题。

《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明确,官兵休假实行计划管理。休假计划,是安排休假、依法休假的实践载体和制度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山东省军区某海防团推出“轮休计划”督促休假落实,好就好在按级负责;沈阳军区某装甲旅“分段休假”提高休假质量,好就好在符合实际需求。

从现在算起,离元旦、春节还有一段时间,基层部队任务较重、事务较多是事实,但只要下决心,统筹兼顾,合理调剂,还是能把休假“欠账”补一补的。各级应当树立“休假是为了更好地工作”的观念,这也是强化官兵依法履职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不断夯实强军之基的一个实际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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