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11.10—11.16
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确立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人民防空工作方针,安排了人民防空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任务,明确了人民防空组织机构,制定了人民防空经费来源渠道和投资办法。
1971.07.25—08.24
第二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分析了当时人民防空工作形势,交流了经验,研究提出了今后人民防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周恩来听取了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的情况汇报,并向参加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的全体同志就国际形势和战备问题发表了讲话。
1978.10.21—11.04
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确立了“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建设方针,进一步明确了人防工程建设任务、经费物资、结合基本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防护分类、体制编制等问题。
2000.11.06—11.08
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总结我国开展人防工作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防空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表彰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我国人民防空跨世纪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005.10.27—10.28
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提出要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努力提高人民防空的快速反应能力、整体抗毁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为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和应付重大灾害事故提供重要支撑。
2010.10.26—10.27
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提出要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建设重点,搞好平战结合,努力构建与国家安全和发展需要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确保战时有效应对现代空袭,确保在平时服务、急时应急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国防报》2016年05月12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