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员单飞前教员(右)帮助检查座舱安全。邓飞摄
2012年,空军在与清华大学开展飞行人才联合培养的基础上,又与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同开展联合培养飞行人才。三校实行自主招生,开办飞行国防生班,进一步创新了我军军事飞行人才培养模式。
2013年7月,经习主席和军委批准,充分发挥军地高校教育资源优势,创新军民融合培养军事人才模式,建立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制度。明确海军航空兵学院、空军航空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首批联合招收培养试点,为海、空军和陆航部队培养高端军事飞行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