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读本(2016年版)》摘登

来源:解放军报责任编辑:胡雪珂
2016-12-22 15:56

5. 着力增强军事法规制度执行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法规制度不能成为“稻草人”“泥菩萨”,要立好规矩更要守好规矩,定了规矩就要执行,做了规定就要来真格的。在依法治军上,关键是要出实招、见实效,防止浮于表面、停留在口号上。“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着力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提高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

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严才能正纲纪,严才能肃军威,严才能出战斗力。稀稀拉拉、松松垮垮,就不成其为军队,就打不了仗,更打不了胜仗。实践证明,部队一“松”、一“软”,就容易散,贻害无穷。要以纪律建设为核心,下大气力整肃军纪,强化号令意识,培养部队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严明纪律,解决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问题。依据法规制度指导和开展工作,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落实,保持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我军法治专门机构体制机制不顺、力量薄弱、职能不完备,法律服务保障力量分散,严重制约了职能作用发挥。要拿出有效举措,在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深化军事司法体制改革、调整纪检监察和审计体制机制、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为党委首长决策和部队行动提供法律咨询保障。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违法者要军法从事。法律法规的红线不能逾越,这一条必须在全军牢固树立起来。

6. 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要一讲依法治军就眼睛向下,认为法治是“领导治部属”“上级治下级”“官治兵”的手段。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依法治军的带头人。

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从领导干部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不能当“法盲”、犯了规越了线还浑然不知。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纳入法治轨道,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

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领导干部怎么做,部队官兵都在看着。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部队是带不好的。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把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搞严实。纪检、巡视、审计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无法无天的干部不能用,更不能重用。要设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门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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