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我们推进强军事业、建设强大军队,没有法治引领和保障不行。习主席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这深刻阐明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地位作用。我们必须更加坚定自觉地推进依法治军,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着力提高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贯彻落实到部队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重要引领和保障。
1.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
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高度重视用严格的法规、严明的纪律建军治军,积累和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我军是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走向胜利的,是秉持“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走向正规化的,是在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发展进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鲜明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他在主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时,明确要求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问题单列一块写进去,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在习主席和军委领导下,我军依法治军的理念与实践进入崭新阶段。
国家要依法治国,军队要依法治军。“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军队的鲜明特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建设法治国家,必然要求建设法治军队。现在,整个国家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军队法治建设不抓紧,到时候就跟不上趟了。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依法和从严相统一,坚持法治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形成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2. 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
习主席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我们的治军方式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这“三个根本性转变”,阐明了我军现代化战略转型对变革治军方式的内在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着力点,必将推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在信息网络时代,战争过程日益科学化,军队建设、管理和作战行动更加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这就要对军队各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建立一整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部队反映“五多”问题仍然突出,“文山”很高,“会海”很深,主要问题还是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用检查落实检查。要以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五多”问题,从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破立并举,综合施策,既要定性也要定量,采取硬性措施解决好“五多”这个官兵反映强烈的顽症。要提高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特别是高层机关要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按照法定职责权限抓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效能。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改革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坚持改革和立法衔接协调,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作风建设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也要靠法治,善于运用法治手段纠风肃纪,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