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连的队形
连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一)摩托化(装甲)步兵连的队形
连横队,由各排的排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连并列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部和炊事班等,以二列(路)或者三列(路)组成相应的队形,位于本连队尾。
(二)连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右侧,前列为连长、副连长,后列为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前,前列为连长、政治指导员,后列为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后列中央为副连长)。
第十四条营的队形
营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一)摩托化步兵营的队形、装甲步兵营的队形
营横队,由各连的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部将所属单位人员,编为三列(路)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
营属炮兵连或者机枪连,参照摩托化步兵连的基本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
(二)营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营部右侧,前列为营长、副营长,后列为政治教导员(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纵队时,位于营部前,前列为营长、政治教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营长(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后列为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
第十五条团的队形
团的基本队形,分为营横队的团横队、营并列纵队的团横队和团纵队。
(一)摩托化步兵团的队形、机械化步兵团的队形
营横队的团横队,由各营的营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的团横队,由各营的营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团纵队,由各营的营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团机关按照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装备处的序列,根据团队形性质,司令部编为三列(路),政治处和后勤处各编为二列(路),装备处编为一列(路)队形列队。
团属炮兵(坦克)营、连和直属各连,应当采用同摩托化(装甲)步兵营、连相应的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团后勤分队和装备分队,以建制为基础,根据团队形性质,按照三列(路)队形进行编组,位于本团队尾。
(二)团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各种队形中,团指挥员成二路。横队时,位于团机关右侧,右路为团长、副团长(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团长、副团长、参谋长),左路为政治委员、参谋长(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纵队时,位于团机关前,左路为团长、副团长(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团长、副团长、参谋长),右路为政治委员、参谋长(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
(三)军旗位置
掌旗员和护旗兵成一列。横队时,在团指挥员右侧;纵队时,在团指挥员前。
第十六条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参照本章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