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形式与方法
第二十二条 思想政治教育通常采取理论学习、重大主题教育、经常性思想教育等形式进行;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
第二十三条 思想政治教育通常采取下列方法实施:
(一)课堂教育灌输。采取集中授课、举办讲座和报告会、宣讲辅导等方法,学习科学理论,灌输先进思想。
(二)集中学习整顿。根据学习科学理论和重大主题教育需要,组织集中轮训,开展专题教育,进行思想整顿。
(三)群众自我教育。运用民主讨论、平等交流、思想互助等方法,引导官兵在自觉参与、相互启迪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四)随机教育启发。根据工作任务和官兵思想变化,随时随地进行一事一议、谈心交心、现场鼓动等,因势利导,析事论理。
(五)用好信息网络。运用全军政治工作网和部队局域网,开展网上学习交流、思想互动、文化娱乐、嘉宾访谈和格言征集等活动,增强先进思想影响的覆盖面和时效性。
(六)新闻舆论引导。组织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新闻,观看优秀影视节目,开展读报评报、新闻点评和影视评介等活动,运用大众传媒资源进行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