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装颁布实施《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
推进竞争采购 规范价格管理
本报讯 张林、记者邹维荣报道:总装备部9月25日组织召开《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和《装备价格方案评审规定》宣传贯彻会,将装备竞争性采购和价格评审作为深化装备工作改革的重要手段,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进装备建设科学发展。
会议指出,前不久由总装备部颁布实施的《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和《装备价格方案评审规定》,按照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和价格工作改革要求,扎实推进竞争采购工作,规范价格方案评审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
会议强调,各级装备部门要充分认清颁布实施两项《规定》,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高装备采购质量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实现装备采购依法管理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国防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准确把握装备竞争性采购和价格工作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增强做好装备竞争性采购和价格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从抓住竞争源头、培育竞争主体、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价格评审等方面入手,确保竞争采购和价格评审工作扎实推进。
会议要求,各级装备管理机关和装备承制单位,必须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法规意识,积极抓好两项《规定》的创新实践、配套建设和监督检查,在实践中推动《规定》的细化和完善,切实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
据介绍,《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是我军第一部规范和指导全军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专门规章,为建立符合我军实际的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装备价格方案评审规定》在对试行规定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注重适应改革要求,立足建立符合价格管理特点的评审工作机制,为高质量完成装备价格工作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
《解放军报》(2014年10月07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