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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来源:国防部网站责任编辑:郑文达2010-06-09 05:10

第四十条 机枪(炮兵)班、排、连的操枪(炮)

机枪班、炮兵班的基本操作,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军事训练教材的规定实施;当排、连实施操作时,应当在架枪(炮)前和拆枪(炮)后,适当调整所属班、排的距离和间隔,然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连(营、团)长出列指挥后,其列队位置,应当由副连(副营、副团)长替补。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横队、并列纵队时,副连长(副营长、参谋长)右跨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政治教导员向前1步;编有副政治委员时,参谋长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副团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政治指导员左跨1步,与副连长对齐)。

纵队时,副连长(副团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左跨半步,政治指导员后退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营长向前1步,副政治教导员左跨半步;编有副政治委员时,参谋长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副营长、参谋长)左跨半步,教导员后退1步。

第四十二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实施;队形需要调整时,按照军兵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分队乘坐汽车、火车、舰(船)艇和飞机

第四十三条 乘坐汽车

分队乘坐汽车,通常在汽车的后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一)登车、下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通常情况下,驾驶员与安全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成二路或者四路纵队依次从车厢后侧上车,前一名上车后协助后一名上车。乘车人员上车后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车长位于驾驶室,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厢左前角和右后角,安全员位于左后角。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脚后或者集中放置。上车后,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关好后车厢板,并挂好安全链。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通常由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二)开车、停车

口令:开车。

停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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