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司务长职责
司务长负责所在基层单位的伙食、财务管理和炊事班的思想工作、行政管理和军事、业务训练,履行下列职责:
(一)领导炊事班进行专业技术训练,提高炊事技能和营养、卫生知识水平,改善伙食;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请领和正确使用经费,厉行节约,按月公布伙食账目;
(三)领发被装、粮秣等物资,严格管理,定期核算报销;
(四)管理营房、营具及其附属设施,防止损坏和丢失;
(五)组织农副业生产和产品的储藏保管;
(六)经常了解炊事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五十二条 班长职责
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
(二)带领全班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
(三)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四)带领全班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武器装备;
(五)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七)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