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今年的主题定为——“数字创意 重塑文化”。无独有偶,昨夜新华社全文发布《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文中指出“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
数字技术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很多新问题,网络侵权首当其冲。2015年,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然而,互联网上,网络盗版风行、“拿来主义”大行其道、“标题党”歪曲事实……在利益的驱使之下,网络侵权现象越演越烈。更有甚者,借助断章取义、歪曲文意来抹黑军队形象。2016年3月30日,《中国国防报》刊发《依法服兵役岂容“自我淘汰”》一文被某网站篡改标题为《云南部分青年逃兵役:扎耳眼刺文身故意答偏题》,来源标注为中国军网。无论是传播效果还是价值导向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军队媒体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二次修正)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明文规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属于侵权行为。网络侵权不仅侵害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了国家的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4年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22年来,中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步步惊喜,有时却也步步惊心。
习主席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
2016年,国家版权局重拳出击,剑指网络侵权行为。将于6月初启动为时半年的“剑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文字作品版权侵权。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解释道:“虽然版权秩序在改善,但网络文字作品传播中存在的版权问题仍不少,特别是网络文学领域依然是侵权盗版的‘重灾区’,还需要持续加大治理力度。”
正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官网中所写:重塑文化——文化的创造、获取和筹资——并非没有挑战。保护知识产权是媒体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融合发展的前提。同时,网络空间作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乌烟瘴气的生态环境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每一个媒体人都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向网络侵权说“不”,这既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繁荣所必需,也是维护网络空间天朗气清、培育向上向善网络文化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