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思维贯穿思想政治教育始终
■纪 多
习主席指出,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中心环节,必须首先落实这一指示要求,实现从“重行政”向“重法规”、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不断增强教育的时代性和感召力。
必须破除“口头强于红头”的思想误区,强化依法施教理念。从实践看,一些单位对法规制度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施教的理念不够强。要做到牢固树立“法规至高无上”“法规就是生命”理念,强化法规制度是基本依据、懂法守法是基本素质、执行法规是基本职责的认识,自觉把法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委应依法决策,切实负起“管思想、抓教育”的责任,把合不合法规、合不合程序作为开展教育的准绳,严格落实党委议教制度,定准教育目标任务、把好指导原则、健全施教机制,为思想政治教育掌好舵。
必须破除“内容各吹各调”“时间你争我抢”的突出问题,加大依法统教力度。一些基层单位每年要落实的思想政治教育门类繁多,根子在机关统筹不够,落实各项法规制度的合力不足。必须树牢“一盘棋”的大教育观,把依法施教、按纲施教的理念融入教育全过程。做到明确职责,把教育的管理权统一归口到政治机关,其他机关结合业务工作安排的教育,由宣传部门综合报政治机关统筹计划,经党委研究确定后统一部署下达。做到整合内容,坚持把每年的主题教育、重大教育活动作为主线,把其他教育纳入其中,捆在一起搞、绑在一块抓,切实形成教育“拳头”;旅团级党委应行使好对教育内容的调整权、教育时机的选择权、形式方法的决定权、经常性思想教育的自主权,既要确保教育内容全面落实,又要防止简单重复。做到统好时间,政治机关要认真研究高密度常态化任务条件下开展教育的规律,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统一制定“时间表”,在任务期间多组织集中性的大课教育,多搞些短平快的经常性教育,实现时间效益最大化。
必须破除“凭经验习惯干”“跟着感觉走”的行为习惯,提高依法组教能力。从调研情况看,思想教育骨干对法规制度、基本方法掌握不深不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成为制约依法施教的主要短板。只有从根本上补齐施教者的能力素质,才能从源头上提高依法施教的质量效益。要原原本本学,把教育法规制度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业务训练、院校培训、检查考核,特别是要学好用好《政工条例》这个“母法”和《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这个“基本法”,帮助基层政工干部搞明白、弄清楚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程序。要结合实践练,多给基层骨干交任务、压担子,充分利用“四会”教员评比、“指导员之家”进行集中备课、定期交流、比武竞赛等,请战士当评委,对授课“品头论足”,提高开展教育的基本能力。要一招一式教,利用召开教育准备会、组织示范教学和评教活动等时机,采取难题“会诊”、个案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基层教育骨干进行面对面地教、手把手地带、一招一式地传,帮助他们把理论知识尽快转化为实际能力。
必须破除“走马观花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短期行为,建立依法督教机制。实际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在评估问效环节存在不科学、不深入问题。有的缺乏一抓到底精神,满足于检查督察时当“评委”,年终考核时做“裁判”;有的流于形式,检查看笔记,落实数天数,考评凭印象;有的习惯于一把尺子量长短,检查评比大而化之、笼而统之。针对这些现象,必须在建立依法督教机制上拓宽思路、多想办法。做到树正导向,通过口头和书面考试等形式,看官兵对教育内容的掌握情况;通过开座谈会,看官兵对教育内容的理解情况;通过官兵的精神面貌和完成任务情况,看教育是否促进了战斗力提高。做到定细标准,依据《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思想政治教育大纲》等相关规定,探索建立教育考评机制,分层次设置评估标准,让不同类型官兵为教育“打分”。同时,要抓实考评结果运用,把教育考评情况作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切实把政治教育的“软指标”变成“硬杠杠”。做到拓宽途径,在政工网开设“为教育找茬”“为教育点赞”留言平台,组织“教育体会大家谈”“教育效果大家议”在线交流,真正用兵言兵语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作者单位:63600部队)
(《解放军报》2016年01月13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