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战之“战”面面观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辛福东责任编辑:康哲
2016-01-12 02:02

军队的首要职能是打仗,但战争并不是军队的全部,非战争军事行动日益成为军事力量运用的重要方式和手段。非战与战孪生相伴,且相互转化,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须臾离不开“战”的理念、“战”的功能、“战”的标准,这是“非战”之根,亦是履职之基。

和平时期军事力量运用成为常态。当今时代,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国际形势深刻演变,国际力量对比、全球治理体系结构、亚太地缘战略格局和国际经济、科技、军事竞争格局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传统的战争威胁比重下降,发展成为国家安全的突出诉求,且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上升。种族斗争、宗教纠纷、恐怖主义、难民危机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正成为引发冲突的主要因素;海上非传统安全威胁、网络攻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正成为危及地区乃至全球安全的新形式,以至于各国不得不把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纳入国家安全战略视野。武装力量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成为仅次于战争的军事行动,军队的使命任务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军事力量的非战争运用日益成为重要方式和维护国家利益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离不开“战”的标准。非战争军事行动,着眼的是完成反恐行动、抢险救灾、维护权益、安保警戒、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任务,其持久生命力在于为国家安全发展营造和塑造有利战略态势,发挥军事力量预防危机、遏制战争、打赢战争的战略功能。非战争军事行动进行的虽然不是真正的战争,但其各项要求与执行作战行动并无太多区别。要适应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新要求,坚持军事服从政治、战略服从政略,精心筹划组织,以有理有节的行动显示存在,体现意志,盯住热点,控制事态,化解危机,塑造有利的战略态势。

非战争军事行动不仅适用于和平或危机时期,即使在交战状态下也可与战争行动交替或同时进行,两者均有明确的政治目标,一切行动均围绕国家利益展开。通过显示存在、心理震慑、欺骗迷惑、削弱实力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可以支持、扩大和巩固战争行动战果,更好地服务战争目标。同时一定条件下,战与非战可以相互转化。如在政治和外交努力失败、局势持续恶化并可能危及国家利益时,可考虑运用非战争军事手段达成战略目标,力避战争;但当非战争军事行动难以达成目标时,可逐步升高对抗层级,直至发动战争;当作战行动目标达成后,则可通过反恐行动、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协助恢复社会稳定。

有效履行新形势下军队使命,常态化准备是关键。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必须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作后盾,必须以强有力的军事行动作支撑。应坚持全方位发展对外军事关系,充分发挥“上合组织”重要作用,依托国际维和、国际救援、联合军演、联合护航等行动,积极推进务实军事合作;加强海外利益攸关区国际合作,继续保持相关海域军事存在,并逐步加大参与国际维和、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等行动力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和义务,提供更多公共安全产品。

随着国家利益和军事使命任务不断拓展,应紧贴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实际,科学筹划,勇于创新,突出重点,稳步实施,努力提高和平时期军事力量建设和运用的质量效益。充分发挥军队情报资源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军地应急指挥机制,按照规模适度、精干合成、结构合理、用途多样的思路,构建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力量体系;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整体谋划、着眼急需、稳步推进,为部队行动提供法理依据;突出军民深度融合思想,全面加强各项保障建设,特别是要加快推进海外补给点、联合反恐训练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为部队遂行任务提供可靠保障。

(《解放军报》2016年01月12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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