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党员干部来说,强化法规制度意识,重要的是进一步树牢党章党规意识。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中国共产党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既是党员不容推辞的义务,也是加强党性修养、成为合格共产党员的根本途径。
在没有入党之前,学习党章、了解党章,是成为共产党员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把这种学习当成一时的“突击任务”,当成加入党的队伍的“敲门工作”,入党之后便放弃学习或者放松学习党章,那就错了。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要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教育,使全党同志对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就告诉我们,对党章不但要勤于学习、反复学习,而且要善于学习、深入学习。当前,要把学习党章同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章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的要求,坚持用党章对照、检查、指导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通过真学,达到真懂、真信、真用,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是言行一致的表现。党章提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章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章规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一个共产党员,只有按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员意识,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才能真正从思想到行动都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才能不负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党章是一个政党公开亮出的旗帜,是全体党员向社会、向人民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可以使党章的权威得到很好的彰显,使得照章办事的良好作风得到切实的发扬,可以使共产党人“说得到、做得到”的形象深入人心并得到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爱戴。相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轻视党章、淡忘党章、背离党章,党章的权威就会大打折扣,党的队伍在群众眼中就会丧失公信力,党员就会失去先进性。在反腐倡廉中落马的大小官员,无不是从背离党章规定而一步步堕落的。在腐败分子写的悔过书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剖析:“我个人的学习从来就是浮在面上,特别是对党的纪律、党的规章、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是眼前青云,一浮而过,更谈不上做过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怨自己平时放松了学习,对法律和党规学习很不够,法律知识和党的纪律规定懂得很少。”
不学习党章,不执行党章,就只能成为“徒有其名的共产党员”;只有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守党章党规,才能真正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抵制“四风”侵蚀和各种腐败行为的诱惑。在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中,我们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树牢党章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切实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