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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者治法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

来源:解放军报责任编辑:吴昊2014-10-17 02:15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必须强化军事法律监督机制,确保军事权力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运行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权力同样必须在公众监督下运行。正如习主席所指出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强化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能。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有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进行监督的职责,强化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对于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十分关键;加强各级各类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优化军务、审计、财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分工,更好发挥军事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进一步发挥各级军人代表大会、军人委员会、共青团组织的监督作用,重视人民群众和舆论媒体对军队的关注和反映。

突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是依法从严治军的领导者,正确行使权力直接关系到军队改革和建设的成效。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形成对领导干部的严格约束,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负责制和对违背监督规定的惩戒制度;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任职公示制度等。

健全责任追究和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必须加大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责任追究和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主要责任人或一把手责任追究制度,该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对阻碍和影响责任追究实施的,要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围绕保障广大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征求意见建议制度、信访举报受理制度,建立健全检举监督人权益保护制度。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必须加强军事法治教育,培养部队官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依法治军是施行国家法律的过程。广大官兵只有具有较高的军事法治意识和素养,才能深刻认识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地位,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坚决与违反法律的行为作斗争。只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达到较高水平,才能实现习主席要求的“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进一步培育法治思维。目前,我军官兵法治思维还没有形成习惯,注重传统治军经验、揣摩领导意图、按习惯办事的思维比较突出,应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大力强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思维、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的思维、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根本制度的思维、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坚决维护军事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思维、切实维护广大官兵切身利益的思维、依法管理思维、法律责任思维等。

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和基层官兵在国防和军队改革和建设中职责任务不同,法治教育应当具有针对性,从而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对于基层官兵,主要进行一般法、军事法规和战争法教育,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守法意识和依法完成作战任务的基本素养;对于领导干部,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关于的基本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习主席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重点培育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部队管理训练等现实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指挥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加强法治教育的组织领导,健全军事法治教育协作机制和法治教育体系,构建军事法治教育的学、用、查、评长效机制,实现法治教育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加强军事法治人才教育培养。习主席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指出:“强军兴国,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建设法治军队,深入推进依法治军需要培养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能够满足深入推进依法治军需要的高素质军事法律人才队伍。当前,应当完善军事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步骤,方法途径,保障机制,逐步走开一条培养适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需要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的新路子;造就一支能够运用法律规范和法律逻辑分析处理各种实际问题的军事法律人才队伍,为夯实强军之基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撑。

(执笔:军法) 

(《解放军报》2014年10月17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