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八一”字样军服仿品不能随便卖
许妍 司伟 张永生
“这些带有"八一"字样的衣服是军服仿制品,按《军服管理条例》规定,是不允许销售的。”2014年5月28日,日照市工商局和东港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海曲路一劳保用品店查扣了店内销售的违规军服产品。
参与现场检查的日照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军服的管理,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从5月上旬开始,日照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0天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军服专项整治行动。
非法生产方面,主要检查部队家属工厂、服装生产企业等有无非法仿制生产和销售军服军品,以及军服军品生产定点厂家有无计划外生产销售军服军品的现象;非法销售方面,则主要检查地方各类商店、劳保用品店、购物网站、流动小商小贩以及部队军人服务社、招待所、礼品店等有无私自兜售军服军品的现象。另外,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行为也将被查处。5月28日,工商部门在对多家店铺进行检查时,发现海曲西路一家店铺销售违规军服产品并对这些产品进行了查扣。
据介绍,对于流通领域非法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军服仿制品的,非法穿着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从事经营活动的,以及生产领域违规企业,工商部门都将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