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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解禁武器出口,走向了军火贩子之路

来源:中国国防报-军事特刊作者:任一荣责任编辑:刘航2014-04-11 17:15

(原标题:日本新旧“三原则”更替引人警惕)

4月伊始,从日本传来令人震惊的消息。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大幅放宽向外输出日本武器装备和军事技术的条件。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随后在记者会上表示:“希望为和平作出更大贡献,将积极推进和美国及其他各国间的防卫装备技术合作。”虽然是打着“和平”旗号推出了新的武器出口原则,但是日本“逆转性”的举动还是震惊了世界。

日本《东京新闻》就称,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的核心是“禁止武器出口”,而新“三原则”的核心则是“允许出口武器”。共同社称,新的“三原则”规定:禁止向争端当事国或在违反联合国决议的情况下出口武器;仅限有利于和平贡献和有助于日本安全的情况下出口武器;仅在能够确保妥善管理的情况下允许出口武器被用于其他目的或转至第三国。

被废除的“武器出口三原则”最初制定于1967年,主要针对共产主义国家,后来于1976年扩大为全面禁止出口武器,如有特例,须由内阁官房长官发表谈话公布。日本《每日新闻》称,“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代替了事实上禁止武器出口的“旧三原则”,这将让日本全面禁止武器出口方针发生转变,今后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够出口武器。安倍内阁以“新三原则”取代“旧三原则”的做法,为日本武器装备出口、军工产业走向世界市场打开了大门。

有观察家注意到:新原则一通过,日本当局就急切地“开拓市场”。共同社称,日本政府决定本月上半月在日举行日印政府间磋商,探讨水陆两用的海上自卫队救援飞艇“US2”出口事宜。日本政府还争取在2015年度成立防卫省直属机构“防卫装备厅”,负责同外国政府及国际机构间的出口谈判事务。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积极的和平主义”外衣的包裹下,日本通过修改武器出口原则,实现解禁集体自卫权,实则是为再次军事崛起铺路搭桥,而种种军事动向不能不引起周边及国际社会的高度警惕。

根据新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日本将在如下情况下允许出口武器装备和技术:一是有助于促进和平贡献和国际合作;二是有助于日本的安全保障。基于第二点,日本还将可以与以美国为首的安保领域合作国共同开发和生产武器装备,加强与同盟国等方面的安保与防卫合作,确保自卫队和日本人在海外活动的安全。

相较于旧“三原则”,日本政府完成从“原则禁止”武器出口到“原则解禁”武器出口的大转身。一旦解禁武器出口,将意味着军火工业的新繁荣。日本军工企业将构成一个几乎没有武器不能制造的庞大“军产帝国”,在军火工业推动经济的同时,“军事大国”将从此走上快车道。日本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对邻国的影响,日本政府的顽冥不化,与和平解决争端的理念渐行渐远。安倍的持续右转,将会把日本拖向一条万劫不复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