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军“来远”号巡洋舰。1895年2月6日凌晨,包括“小鹰”号鱼雷艇在内的日军舰艇偷袭威海港,日军不仅未损一艇,甚至未伤一人,就击沉了包括“来远”号在内的三艘北洋海军舰艇。(资料图)
日军改革彻底剑指清廷
甲午战争前,从武器装备的角度看,中日军队实力对比不相上下;但从军事改革的角度观察,中国却落后于日本不止一个时代。日本的军事改革起步于明治维新时期,虽略晚于清朝,但改革目标明确,总体筹划得当,改革措施坚决,取得显著成效,变革的速度和力度远胜于当时的清朝,形成的近代化战斗力直接体现在甲午战争中。
日本的军事改革有着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日本高举“脱亚入欧”大旗,倡导“文明开化”,强调知识的力量并不亚于武器的威力。日本效仿普鲁士的集权政体,建立“皇权一系”的天皇集权国家,实行“武国”政策,形成了东西复合的军国主义。
日本大力引进西方近代化的武器装备,发展军事工业,打造近代化兵工厂。日本海军装备发展完全以清朝海军为参照系,着重提升舰队航速和火炮射速。到甲午战争前,日本海军总体实力实际上已超越吨位相当的北洋舰队。
日军全面模仿西方军队,陆军从编制到战术都模仿德国陆军,海军则师从英军。日本陆海军积极接受西方的军事文化观念,从思想观念、作战理论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造,完全吸取了西方进攻性、掠夺性、殖民性的军事理论精髓。
日本还大力推进军事制度改革,建立近代军事领导指挥体制。1872年设立陆军省和海军省,1873年设立参谋本部和监军本部。1878年成立由陆军省、参谋本部和监军本部组成的中央军事机构,实现了军政、军令机关分立。1883年把军队镇台制改为师团制,建立近代化军队组织体制,实现了中央对军权的统一。1893年5月,日军制定《战时大本营条例》,确立举国一体、高度集权的战时最高司令部体制。到甲午战争前,日本已建立起完善的近代军事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