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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彬:晚清军事改革的教训和启示

来源:参考消息网作者:王晓彬责任编辑:刘航2014-04-09 15:54

参考消息网4月9日报道 甲午战争爆发前,从19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晚清政府启动了以自强为宗旨、以引进西方先进军事技术为核心的军事改革。这次不彻底的改革没有挽救晚清沉沦的命运,以甲午战争的惨败为标志而宣告失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晚清军事改革教训惨痛,发人深省,对于我们今天的军事改革仍然具有重要的镜鉴作用。

图为日本海军从英国购买的鱼雷艇(资料图)

晚清军改取得一定成效

内忧外患中的晚清政府于1862年开始实施洋务运动,开启了军事改革的大幕,意图通过引进西方先进军事技术打造“利炮坚船”和“利器精兵”,实现“自强御侮”、“救亡图存”的目的。这场军事改革在开阔军事视野、推行军事教育、培育军事人才、引进西方武器装备和借鉴西方军事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其历史作用不容完全抹杀。

军事改革最主要的成就是将近代西方枪炮和舰船技术引入中国,购买和制造了一些近代武器装备,使得中国军队进入火器时代。洋务派建立了数十家近代兵工厂。经过积极的引进和仿制,甲午战争前中日两军火器的技术差距缩短到10年左右。中国的舰船技术在19世纪下半叶逐渐接近西方水准。甲午战争前,清政府主体武装力量已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的火器化。以1888年北洋水师的正式成军为主要标志,晚清军事改革在海军建设方面达到了顶峰。

晚清发展近代军事教育,培育多兵种军事人才,并聘请了英法专家担任军事智囊。在开明督抚大臣的努力下,福建船政学堂、江南制造局操炮学堂、天津水师学堂、北洋武备学堂等中国第一批近代军事学堂逐步建立起来。同时,清政府还先后派出数批90余人到西方国家学习军事。北洋海军主力舰只的管带均从福建船政学堂毕业,其中部分还是学成归国的留学生。同时,清政府还设立了崭新的近代海军军种制度,并对陆军兵种制度进行了局部改革。1888年颁布的《北洋海军章程》兼采英德等国海军制度优长,成为中国近代海军军种制度确立的里程碑,代表了甲午战争前晚清军事制度改革的最高成就。

“只变事不变法”流于表面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独特军事传统和保守战略思维的大国里,在不触动封建专制制度的情况下,洋务派能取得这些成就实属不易。但是,这场声势浩大的军事改革具有严重的片面性、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经不起真枪实弹的实战检验。

晚清军事改革流于表面,止于购买西式武器装备和军事技术的“器物”层面。军事改革没有触及军队战斗力提高的本质,盲目崇拜西方军事技术,在战争制胜根源的问题上始终存在模糊认识。军事改革仅仅停留在更新装备和改善教育训练的低层次上,对于军事制度和军事思想的深层次改革没有明确的认识和具体措施。晚清改革者“只变事不变法”,许多区域性改革最终也陷入因人而兴、人去则废的境地。

军事组织体制的改革收效甚微,军事制度改革方面没有多少建树。清廷固守腐朽没落的“朝制”,把军事改革局限于技术层面,缺乏对战略层面军事领导和管理体制的彻底改革。晚清军事制度十分混乱,旧规与新章互相干扰,装备新式枪炮的军队仍旧维持着过时的勇营编制,新建的海军官制也完全依照旧军制,用陈旧的陆战思维方式指挥和管理新式海军,导致清军的整体战斗力在走下坡路。

军事改革缺乏自主自立精神,始终没有建立独立可控的国防工业。晚清改革30余年,国防科技工业基础仍然薄弱,始终未能摆脱对外国的严重依赖。直到甲午战争前,清军还不能装备国产的系列枪炮,导致引进的枪炮、弹药型号繁杂,维修和使用极其不便,严重制约了清军战斗力。甲午战争前,清政府耗费巨资修建的9家舰船修造厂,相互之间不能配套成龙,导致了北洋海军维修保障能力低下,无法对战时受损的舰艇进行及时修复。火炮弹药等基本物资保障严重短缺,舰载火炮种类、型号没有统一标准,杂乱无比。

晚清军事改革始终没有突破军事制度这个“瓶颈”。在旧体制的边缘实施改良修补只能取得局部的暂时的成效,但难以应对真正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