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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伟杰:甲午战败对新形势下海防建设的启示

来源:参考消息网作者:丁伟杰责任编辑:刘航2014-04-08 17:09

1894年11月,日军攻占黄金山炮台。(资料图)

海防建设必须构建“统合有力”格局

甲午战争的教训之一,就是要重视海陆之间的统筹、各个系统的整合。当前,我国海防力量运用也需要统一的海防战略目标、范围和战略指导。在军兵种之间、军地之间,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等方方面面,目前总体上趋于分散,协调比较困难,甚至尚难达到“线性叠加”的效果。这主要体现在:一,“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缺乏权威的指挥领导体制;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起点低、分布不够合理、互不衔接、不成体系;三,各海防力量和执法部门的现有编制装备与遂行海防防卫任务和海洋执法任务不相适应;四,海防理论与海防斗争形势不相适应;五,海防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从顶层进行设计规划,分步系统推进,才能有效提高海防建设水平。

我们应按照“体制统、力量合、制度全”的思路,着眼贯彻主题主线的军事需求,整合利用军地资源优势,不断拓展融合的领域和空间,实现“无缝对接”,进而使伸开的“指头”攥成“拳头”,形成对强海固防的强大支撑力。

在领导体制上要“统”,军地各级自觉牢固地树立国家利益指导下的“大安全”、“大海防”和“一盘棋”观念。国家和总部应建立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的海防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实现组织指挥由“间接、多层”向“直接、统一”转变。通过立法规、出政策、定措施等手段,从宏观上把握海防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制定确立指导方针和总体思路。从根本上解决“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等根本问题。

在海防力量上要“合”。濒海战区应成立战区方向联合机构,进一步理顺各军兵种之间、军地之间的指挥关系,实现力量联编、人员联管、科目联训,确保军令和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平时负责海防执法与管理,战时负责统一指挥与协同。解决好平时“多头管理”、战时“各自为战”的问题。此外,要健全法规制度,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海防法规体系,用于规范军地海防建设、口岸管控和海上执法活动,约束他国在我国海洋国土范围内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