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规范军事训练伤临时停止和恢复训练制度
解放军报讯 记者孙兴维报道:近日,某部战士小王突发腰痛,经军医综合评估后,小王所在部队卫生机构根据军事训练伤临时停止和恢复训练医学标准,建议他停训3周。
为更好保障部队从难从严开展实战化训练,去年以来,有关部门对《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进行全面修订,严格界定军事训练伤分类诊断标准和损伤程度分级判定标准。同时明确,编有军医的组训单位卫生机构根据军事训练伤临时停止和恢复训练医学标准,综合评估参训人员健康损害或者恢复情况,及时向组训单位提出临时停止或者恢复训练意见,组训单位应当采纳落实。
为有效预防训练伤,及时规范治疗训练伤,最大限度降低官兵二次损伤发生率,有关部门组织卫生和训练专家,开展军事训练伤临时停止和恢复训练医学标准研究论证,出台《军事训练伤临时停止和恢复训练医学标准(试行)》。这一标准围绕软组织损伤、骨与关节损伤、器官损伤和其他损伤等4类29种训练伤,按照轻度、中度、重度、危重4个等级,详细规范相应临时停止和恢复训练的具体意见,为规范军事训练伤临时停止和恢复训练提供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