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慧敏)一场因动画片引发的现实悲剧让动漫公司吃了官司。昨日上午,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公布对儿童模仿“喜羊羊”剧情致同伴烧伤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作公司——奥飞动漫100%控股的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15%,赔偿原告39252.39元。
10岁儿童模仿“喜羊羊”剧情烧伤伙伴
今年4月,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剧情,江苏一10岁小孩将两个小伙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事后,受害者将点火儿童和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前期医疗费26.4万多元。法院一审被告儿童,即点火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赔偿原告损失的60%,另一被告,《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作公司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15%,赔偿原告39252.39。另外的25%的损失责任由原告的监护人自行承担。
2013年9月16日,奥飞动漫以约5.4亿元的总价收购了资讯港及其旗下的广东原创动力。
对于案件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记者昨日采访了奥飞动漫证券部人士,其表示,截至目前相关事件没有对公司造成后续影响,今后公司将会更加警惕,继续完善相关警示工作。
昨日,奥飞动漫股价下挫3.62%,报收31.7元。
奥飞动漫有着“国内动漫第一股”之称,除动漫产业,还涵盖玩具、洗护、棉品、童鞋等业务。该公司发表的2012年度业绩快报称,2012年公司实现营收约12.91亿元,同比增长22.231%,实现营业利润约2.06亿元,同比增长43.5%。
喜羊羊曾遭央视批评
此前,10月12日播出的央视《新闻联播》曾点名批评包括《喜羊羊与灰太狼》在内的个别动画片暴力失度,个别危险情节被未成年人效仿,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引起舆论社会关注。
对此,奥飞动漫曾在10月15日公告称,广东原创动力已经对个别情节和语言进行修改,以达到更高的制作标准,对未来动画片制作、发行、品牌发展和授权等经营活动不会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