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新四军再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国共两党于1945年10月10日签订了“双十协定”,1946年1月10日签订了“停战协定”。1946年1月31日,由国共两党、其它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举行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政协决议”,国民党接受了我党和平建国基本方针。决议规定实行“军队国家化”。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中共中央于1946年2月24日在《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现在我军各级干部即须执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第一期我军整编多少现尚未定,准备编成三十个至四十个师,恩来到各处时,请你们和他商量各区应编多少。这些师的干部,均将由中央政府按将校尉加委,其他保安部队干部及其余退伍残废军官,亦可由政府按将校尉加委,以后即由国家按级一律待遇。中央认为: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衔,以便在将来国防部中占有一定地位”。
因此时全面内战还没开始,八路军、新四军番号仍继续使用。1946年3月7日,新四军、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对新四军军衔设置、评衔原则和官兵阶级(军衔等级)作了明确规定,军衔等级设置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阶级划分,军官分为将校尉三等九级,司务长介乎官兵之间为准尉,士兵分两等六级。
新四军军衔等级:
上将、中将、少将,
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上士、中士、下士,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新四军军官士兵编制军衔:
新四军军长、政委为上将;
副军长、副政委为中将、上将;
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中将;
后勤部长为少将;
师长、师政委,军区司令员、政委为中将;
副师长为少将;
师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少将;
旅长、旅政委为少将;
副旅长为上校;
旅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上校;
团长、团政委为上校;
副团长、团参谋长、团政治处主任为中校;
营长、教导员、特种兵副营长为少校,
副营长、副教导员为上尉、少校;
连长、指导员为上尉、少校,
副连长、副指导员为中尉、上尉;
排长为中尉、少尉;
副排长为少尉、准尉;
管理排长(司务长)为准尉;
甲种班班长为上士,副班长为中士;
乙种班班长为中士,副班长为下士;
丙种班班长为中士、下士,副班长为下士、上等兵;
二年半以上战士为上等兵;
一年以上战士为一等兵;
一年以下战士为二等兵。
新四军的军长为什么可以授上将军衔?
新四军的《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拟定了从军长到新战士的完整明确的编制军衔体系。其中,师长、团长、营长、连长分别为中将、上校、少校、上尉,与传统“惯例”相同。但是,按照这个评衔规定,新四军的军长陈毅,甚至副军长张云逸都可以评授上将军衔。
新四军军长陈毅、副军长张云逸
我们知道,军长的军衔,世界各国大都是中将。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长一般是中将,新四军首任军长叶挺也是中将。新中国成立后,我军两次实行军衔制时,军长一般为少将。那么,为什么当时新四军军长的军衔定得这么高呢?这要从部队的编制规模说起。其实,新四军在组建之初虽然只有1万余人,但经过八年抗战的战斗洗礼,到1946年初,已发展为下辖几十个旅、总数31万人的庞大军团。尽管新四军此时仍沿用最初的番号,名义上还是一个军,但实际上已是相当于方面军一级的战略军团,规模比当时国民党军队的集团军大得多。国民党的集团军平均不到10万人,而集团军总司令的军衔一般是上将或中将。因此,新四军军长评授上将军衔,比较合适。
但是,八路军、新四军这次评衔工作刚刚开展不久,蒋介石便撕毁了《停战协定》,发动了全面内战,此项工作只得停止。新四军军长陈毅、副军长张云逸未能成为新四军的第一批“三星将军”。不过,未出10年,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陈毅、张云逸分别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
陈毅元帅(左)和张云逸大将(右)
(作者徐平,系军史专家)